公益诉讼助力新型储能安全生产
江海检察多方联动破解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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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检察院对全区27座已投入运营的新型储能电站逐一“过筛”。 江海区检察院供图 |
新型储能电站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组成,也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随着产业加速扩容,储能项目安全隐患同步凸显。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江海区检察院聚焦辖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通过全域摸排、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公益诉讼检察手段,搭建检、政、企多方共治平台,系统化解储能项目违规建设与监管缺位风险,切实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南方日报记者 张泳渝
通讯员 黄淑琼 林凯玲
全域摸排
深挖四类突出隐患
安全,始于预见。为抓实新型电站全流程管控,前置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江海区检察院对全区27座已投入运营的新型储能电站逐一“过筛”,全面梳理项目备案、建设、施工、运维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最终锁定四大突出安全隐患。
其一,项目选址不合规定。部分储能设备未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要求选址建设,紧邻厂区出入口、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或危化品储存点位。一旦出现设备过热引起火情导致失控,极易引发群体性伤亡事故。
其二,项目备案流于空转。多家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企业未向发改部门履行法定备案手续便擅自动工,个别项目备案地址与实际落地地址不符,导致项目建设、投产、运维全链条监管出现断层。
其三,工程建设不达标准。部分企业新型储能电站的储能舱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部分储能设备密闭仓储高密度堆放,缺少合规围蔽、温控、消防配套设施。
其四,日常监管存在短板。由于新型储能产业是近年来的新兴产业,基层执法人员对该类新兴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理解不够深入,执法经验欠缺,常态化安全巡检浮于表面,公共安全隐患持续累积。
公开听证破题
群策群力共商良策
面对这一牵涉多部门、跨领域、新产业的复合型治理难题,江海区检察院主动召开全省首场以“督促整治新型储能电站安全隐患”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发改、应急、消防及街道等11个单位代表参会。会议逐项对照前期摸排发现的安全隐患细节,深入梳理各部门在监管实践中遇到的堵点难点,汇集各方智慧力量,共同商议治理对策。
“备案环节前置选址提醒,从源头规避高危选址。”
“要压实设备生产厂商与项目建设企业双重主体责任,规范储能设备生产、场站施工全流程。”
“应当建立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补齐长效管控短板。”
一条条“金点子”从听证会现场涌现。经过充分讨论协商,最终形成“严细化备案提醒—全链条过程监管—常态化末端排查”三步走治理思路。
听证会后,江海区检察院根据听证评议意见和多方共商成果,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开展整治新型储能电站违规建设乱象。
相关部门积极响应,由发改部门及时制定《江海区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监管职责,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构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宣传保障等协作配合机制。
下一步,江海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新能源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集聚多部门履职合力,依托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合法经营、助推行业迭代升级,切实以法治力量规范行业发展、以严格监管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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