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弹性管控
工业用地扩容提质拟设“绿色”通道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弹性管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分层分级管控,在保障公共利益与底线约束的前提下,为城市发展释放规划审批效能与空间利用的“双重弹性”。
创新三类方式提高控规审批效率
《实施细则》采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修正、实施深化三类方式,对应不同调整幅度与审批层级,改变以往“一调就修编”的刚性模式。
“局部修改”适用于单元内统筹平衡地块指标与布局、公益性用地优化、新增地下空间管控指标等情形,要求调整范围不超过所属规划单元用地面积的50%,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控规局部修改委员会审议后,由市政府或其委托机关批准。
“修正”程序更为简化,适用情形包括按正面清单增加或调整用地混合用途、优化工业用地规划指标、根据有效历史批复修正指标、正向优化建筑密度或建筑高度、调整地下空间管控指标等。除特定情形外,市政府可委托区政府审批本行政区内的修正方案。
“实施深化”是最具突破性的“微调”通道。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阶段,允许对部分弹性指标直接深化,视为符合控规。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增加或调整用地兼容用途、公服设施增容、工业用地指标优化等,可随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步审查。
《实施细则》探索以正面清单形式,明确用地混合与用地兼容的允许范围。
用地混合正面清单涵盖居住、行政办公、文化设施、体育、商业设施、商务设施、娱乐、工业、物流仓储、公用设施等各类用地,明确可混合的用地性质。例如,商业设施用地可混合商务、娱乐、行政办公、文化、教育、体育、社会福利等多种功能。
用地兼容正面清单更为精细,明确各类用地可兼容的具体建筑或设施功能及比例上限。兼容用途计容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经论证确需突破的,可高于该比例。
此举将大量常规性混合利用需求纳入标准化管理,预计将大幅减少企业“跑审批”成本。
公服配建可获政策激励
对接“制造业立市”空间诉求,《实施细则》为工业用地设置了多条弹性路径。
工业产业区块内的工业、物流仓储用地,按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调整容积率,可直接适用修正程序。工业、物流仓储用地调整绿地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突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的,同样纳入修正范围。
在不影响区域路网整体功能的前提下,对工业产业区块内不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弹性管控道路进行优化调整,可适用实施深化程序。
此外,公共服务与民生设施有望获得“正向激励”。例如,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增加移交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超出原规划条件规定的,不纳入原规划条件计容建筑面积;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大型公服设施可按规定比例配置便民服务设施等。
南方日报记者 李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