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全面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暨“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召开
确保人民群众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南方日报讯 (记者/祁雷 通讯员/粤政宣)5月19日至20日,全省全面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暨“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在茂名召开。会议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对全省全面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质增效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六个深化”和“五项重点”的要求,全面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全面深化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注意掌握情况、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推进程序,把县级综治中心建设成为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终点站”。要全面深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1+6+N”工作体系效能,将其打造成为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阵地”。要全面深化村级综治工作站(室)规范化建设,依托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把综治组织网络延伸到最基层,做到综治工作在村一级有阵地管、有专人抓。要全面深化省市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统筹指导、研究分析作用,做到纵向贯通、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将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的全过程,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要坚持多元化解,全面畅通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渠道,把综治中心打造为吸附矛盾纠纷、推动依法实质化解的重要基础平台,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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