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放任“纠缠式举报”
2026-10-15
文/王庆峰 图/张宇晴
近日,一则“患者送1.9元汽水后举报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违规收礼”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原来,广东佛山一名多次复诊的患者,曾主动向医务人员赠送一罐健力宝。经核查,对方当场拒绝,二人之间不存在请托事项和利益输送,性质上不构成违反医德医风的情形。
一桩本不复杂的小事,后续发展却一波三折——患者转头举报,12345接线登记,卫健委组织核查,医院发布通报。一整套流程下来,耗费不少的人力物力,和1.9元饮料的价值形成鲜明对比,公共资源就这样被无谓消耗。
这不免让人想起,不久前复旦副教授沈奕斐“被小学家长反复举报”。社会上举报泛化的趋势令人担忧,不分场景、不问动机,任何事情可以成为举报的由头。当事人承受巨大压力,而举报一方往往无需承担后果。
举报、投诉、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监督权利。但在一些案例中,部分举报并非出于维护公共利益,而是带有其他目的。这类脱离事实的举报、别有用心的纠缠,已经超越了合法维权的边界,被司法机关明确定性为软暴力。
针对“纠缠式举报”,就应该旗帜鲜明为被举报者撑腰,为他们正名。必要的时候,还要追究不实举报者、恶意举报者的责任,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