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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付、余额宝无法付款”不实

“区隔展示”并非“禁止使用”,新规仅规范展示规则

    据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日前,“平台月付将退出支付选项”话题登上热搜,亦有传言“零钱通、余额宝将无法再直接用于付款”。记者采访了解到,此类信息为误读,消费信贷产品、货币基金等资管产品需与银行卡等支付工具“区隔展示”,消费者仍可以正常使用。

    今年9月3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于4月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办法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一些人将“区隔展示”曲解为“禁止使用”。办法的相关条款应如何解读,将对老百姓的支付消费产生什么影响?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表示,此前,部分平台把消费信贷等产品与银行卡、零钱、余额等支付工具并列展示,甚至默认勾选,用户可能在不知情中“无感借贷”,进而过度负债。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强调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上金融产品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还款页投放广告、算法推荐信贷产品、营销信息推送、优惠活动诱导等。

    办法还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作出多项细致规定,例如制作网络营销内容不得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不得明示或暗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或者咨询服务保本、承诺收益、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涉及分期付款的,不得通过片面宣传首期费用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