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云城一人入选广东“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名单

小小少年 向善而行

    李浩隽。陈玮琪 摄

    李浩隽参加广东省国防教育宣讲比赛现场。受访者供图

    近日,2026年广东“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名单公布,全省共有30名少年入选。其中,来自云浮市云城区的李浩隽榜上有名。

    十二岁的他,身上有许多标签:普法小使者、学校少先队大队长、全国少代会代表、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可当了解他后,会发现这些光环之下,是一个鲜活而真实的少年——没满十二周岁,他拒绝骑新买的自行车上路;看到保洁阿姨的垃圾袋被风吹走,他快步上前一把拦住送还;比赛和拍摄任务撞时间,他用两个晚上啃下八页稿子。

    李浩隽的成长,藏在一个个平凡的日常中,藏在一件件随手而为的小事里,这些细节一点点勾勒出一个少年真实的模样:不刻意,不张扬,温暖而坚定。

    ●南方日报记者 陈玮琪

    普法之路,规则刻进日常

    很多人认识李浩隽,是从“普法小使者”开始的。三年级时,老师推荐他参加普法比赛,他像发现了一场好玩的游戏。“我看到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很有意思。”他说。

    第一次站上普法省级赛场,他和母亲提前做准备。没有题库,母亲就在网上搜索宪法、民法典的知识,打印出来背诵,为比赛的抢答环节做准备。直到现在,他还记得比赛时答错的那道选择题——关于机动车的年龄限制。

    正是这道错题,让他对交通法规里的数字格外敏感。十岁生日那年,一家四口去买自行车,作为李浩隽的生日礼物,虽然很喜欢骑车,但还是让妈妈代为骑回家了,因为李浩隽清晰地记得那条法律条款——未满十二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行。近日,他刚过完12岁生日,第二天就跟母亲说:“妈妈,我已经满12周岁了,能不能自己骑自行车去上培训班?”在此之前,他和弟弟骑车只敢在小区里转,拐出路口都要提醒弟弟停下来。

    学法之后,李浩隽做事越来越严谨,老师说过不能做的事,任凭旁人怎么怂恿或调侃,他都坚持不做。这些细碎的日常,像一粒粒沙,逐渐堆积成一个少年对规则的敬畏。

    自主规划,忙碌中自有章法

    李浩隽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他要上课,要当班长管理班级,要完成大队委员会的工作,还要参加普法比赛、国防演讲等。时间不够用怎么办?他的办法很简单——“把事情一件件列在草稿本上,按顺序完成。”

    四年级那次,周四要参加市里的国防比赛,周二晚上突然接到通知,周三要去新兴拍视频宣传家乡。对此,他迅速调整安排,拍完视频回来后,马不停蹄地背稿子,八页内容,两个晚上全部拿下。

    因为比赛和活动,李浩隽有时需要请假,对于缺了的课,回校后他会主动找老师补回来。班主任陈碧霞说,他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课堂上专注,课后主动沟通,知识面比同龄人广得多。

    母亲卫卓君则看得更细——从幼儿园开始,她和丈夫每晚轮流陪他学习,同一张桌子上,各做各的事,一直坚持到三年级第一学期。三年级第二学期,李浩隽成长许多,于是父母开始“半放手”,允许他犯错,只做引导。这种有节奏的陪伴,让李浩隽学会在忙碌中保持秩序,在压力下自我调节。

    对于短板科目语文,他曾利用暑假恶补,从古诗词到病句修改、阅读、作文,后来语文成绩明显进步。李浩隽说:“暑假是玩的时候,但也是弯道超车的时候。”这份自觉,不是被推着走的,而是从日复一日的习惯里养成的。

    品德底色,从家庭照进校园

    在李浩隽身上,品德不是挂在嘴上的词。

    如今,太爷爷九十多岁了,日常里,他会主动搀扶太爷爷走路,给长辈夹菜,弟弟也跟着学。

    卫卓君说,家里最看重的是感恩品德的培养——“毕竟懂感恩的人永远不会差。”李浩隽把这份品德带到了学校。作为学习小组长,他带着三个基础稍弱的同学,经常鼓励他们:“如果你写了,就有可能得分。”同学遇到难题,他耐心讲解;地上有垃圾,他弯腰捡起。陈碧霞说,班上的孩子回家后跟家长讲“李浩隽很优秀,我要以他为榜样”,家长也反馈到老师这里。

    在李浩隽自己看来,“新时代好少年”应该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最重要是品德要好”。如今,他给自己立下目标:助人要比以前做得更好,普法要继续传播,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人一起学法、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