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规范应用场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在珠海发布

以法治护航应用场景创新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紫微)7月9日,《珠海经济特区应用场景创新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已于近日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全国首部规范应用场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六十五条,通过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创新政府采购、前瞻布局重点领域、强化琴澳协同创新等做法,为珠海应用场景创新保驾护航。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以场景开放驱动技术突破,是《条例》的突出亮点。

    一方面,《条例》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围绕关键技术研发等核心需求开展场景创新;鼓励大中小企业结成场景联合体,支持底层技术跨界示范应用;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城市、产业场景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另一方面,《条例》明确政府“建机制、搭平台、强保障”的职能定位,通过制定完善场景创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场景创新激励制度、建立场景清单与供需对接机制,畅通政府与创新主体常态化联系渠道,大力培育市场化场景服务生态。

    针对新技术、新产品“首用难”的痛点,《条例》在政府采购领域进行若干创新。根据《条例》,采购单位可探索开展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针对目前市场上没有的、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单位从研发环节提前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再购买研发产品;将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压缩审批层级,切实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条例》还规定,对于虽无销售业绩但经验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规范的新技术新产品,可以参加政府投资(采购)项目投标;此外,通过政府首购、订购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应用,为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破除门槛障碍。

    坚持产业导向,《条例》立足珠海资源禀赋与产业优势,围绕具身智能、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生物医疗、新能源等重点领域,通过设计标杆场景,以点带面引领新技术新产品大规模应用示范。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创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别规定”专章,明确合作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关职责,支持建设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提升合作区场景创新统筹能力;聚焦要素跨境流动,建设跨境物流试点通道,构建适配无人运输、低空物流的跨境监管场景;推广“一会展两地”办展模式,开发琴澳“一程多站”旅游路线,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基层治理示范区,促进琴澳应用场景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