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惠阳法院着力构建全链条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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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法院法官为学生讲授法治课。 惠阳法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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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阳法院审判庭内,学生扮演审判员、原告被告等角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惠阳法院供图 |
“一时糊涂伸了手,不光让别人受损失,更可能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抹不去的污点。”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审判庭内,法官邹思友的话一字一句敲在被告席上两名少年的心上。
在这起因未成年人盗窃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用整整两个小时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既为原告挽回了损失,也让孩子们看清了违法犯罪的代价,更让家长们明白了监护职责的分量。
从法庭上的“法治一课”开始,惠阳法院正将司法保护贯穿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全过程,着力构建起覆盖“预防—干预—保护”各环节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撰文:卢慧 刘秋璇 周鸿基
庭审即课堂
以调解唤醒迷途青春
“今天你们坐的是‘被告席’,不是‘被告人席’,否则案件就是在刑事审判庭审理了。”另一起涉未成年人结伙欺凌案中,法官黄志锋的话让被告席上的少年们低下了头。
未满16周岁的某甲因感情纠纷遭多人殴打,视频被传播到微信群,导致患上重度抑郁和焦虑。法庭上,某甲父母拍着桌子要讨说法,几个施暴少年的家长互相指责。黄志锋先给家长们详细讲解侵权责任、赔偿标准等法律法规,告知行为的边界和后果的严重性。随后转头问少年们:“想想看,如果被打的是你们,夜里能睡踏实吗?”当讲到“施加伤害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时,几个少年的脸唰地白了。经过反复释法、说理、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从盗窃案到欺凌案,惠阳法院法官坚持“调解+教育”双轨并行,让庭审成为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家庭即防线
以司法刚性压实监护责任
审判实践显示,涉罪未成年人多数来自离异或留守家庭,监护人教养不当、关爱缺失是重要诱因。
在欺凌案中,调解虽达成,但黄志锋并未止步。他深知,欺凌背后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庭后,他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子女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盗窃案中,邹思友同样将目光投向家长:“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疏于监护就得依法赔偿,这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为人父母的责任。”
为筑牢未成年人第一道防线,惠阳法院精准施策,在发出《家庭教育令》的同时,与区妇联共同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引入家庭教育专家开展亲子辅导,为被监护人链接心理援助资源。这种“司法刚性立责、专业力量赋能”的机制,将司法保护关口前移,推动家庭保护从“软倡导”向“硬约束”转变。
普法即播种
以浸润教育厚培法治沃土
“同学们,不要添加陌生人为网络好友,更不能独自与陌生网友见面。”这是惠阳法院干警“送法进校园”时的殷切叮嘱。
今年以来,惠阳法院将法治教育延伸至校园和社区,构建“浸润式”普法新模式——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惠阳法院联动多部门开展系列普法:在沙田中学,民事审判庭庭长杨燕珍结合实例讲解学生欺凌、网络犯罪等高发问题,惠及全校师生;在惠阳区法院审判庭内,学生扮演审判员、原被告等角色,沉浸式体验庭审全流程,切身感受法律威严。
更具开创性的是,惠阳法院将法治宣传与艺术创作相结合,推出东坡漫法、法治皮影戏《白骨精三诈西游师徒》等原创作品,将抽象法条转化为温暖故事,相关普法系列作品先后19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奖项。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接下来,惠阳法院将继续深耕综合司法保护,完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以司法之力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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