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陈年饲料款纠纷案件
欠债失联二十六载
返乡终被依法执行
“法官,蔡某某回老家了,你们快过来抓他!”近日,阳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刘某某电话,称销声匿迹26年的被执行人蔡某某已经返乡。执行干警迅速反应,火速出击,找到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一起拖欠猪饲料款的旧案。
26年前,蔡某某因养猪向刘某某购买饲料,累计欠下1.9万多元的饲料款。后蔡某某外出打工,从此音讯全无。刘某某无奈到法院起诉,但判决生效后蔡某某仍未现身,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
直到近日,刘某某发现蔡某某在老家附近出现,于是立即致电通知执行法官。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迅速行动,赶到被执行人位于乡镇的老宅,找到正在家中的蔡某某。
面对执行人员,蔡某某以“事情过去太久,记不清”为由推托,表示无力偿还。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后果,蔡某某仍旧无动于衷。
执行干警当即启动司法拘留程序,准备将其送拘。眼见要动真格,蔡某某终于慌了,当场联系亲友进行筹款。最终筹集本金及迟付利息共计2.5万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刘某某。
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是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和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的一次生动实践。阳春法院在此告诫所有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会“过期”,主动履行才是正道。
巫雅柠 王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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