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需要一部非遗综合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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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艺美术类的非遗项目至今缺乏专项法规保障。图为潮州铁枝木偶戏。潮宣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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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嵌瓷。黄品 摄 |
黄海鹏
潮州非遗拥有1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可谓家底殷实。从开创全国先河的潮剧协同立法,到全国设区市首部的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潮州已出台4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在非遗立法领域始终勇于探索。
在这一亮眼成绩背后,却存在“法治拼图”缺失的问题——“一事一法”是潮州现有的非遗立法模式,各自为战的法规难以形成强大的合力,无法解决潮州非遗共同存在的知识产权维权无门、市场乱象无人兜底、青年传承无制度保障的问题。
破局的关键,在于制定一部统筹全局的非遗综合性条例。这部综合性条例,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为散落的制度装上一个主心骨,为所有传承人织就一张守护网。
“一事一法”有先天不足
“一事一法”是潮州非遗立法模式的显著的特征,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聚焦精准、针对性强,例如潮剧、潮州菜、工艺美术都各有一部专属条例,但在法律的体系性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立法覆盖不均和制度碎片化。
覆盖不均容易导致保护力度冷热失衡。“一事一法”的立法模式客观上造成了热门项目有法可保、冷门项目排不上队的局面。潮州1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嵌瓷、木雕、手拉朱泥壶、大吴泥塑、铁枝木偶等一批“国字号”项目,至今缺乏专项法规保障,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就更不用说了。虽然《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保护了工业美术一个品类,但潮州非遗立法走的是“散点式”路子,就好比潮剧和潮州菜住“单间”,工艺美术类项目则集体住“大通铺”,两者保护的针对性和力度客观上还是存在差距的。对于那些游离在法律框架之外等待立法的非遗项目来说,其脆弱的存续状态在时间上未必等得起。
制度碎片容易导致各项规范相互掣肘甚至出现法律冲突。“一事一法”的立法模式会导致后续立法难以跳出既有框架,立法数量会越来越多,各项立法在保护标准、资金机制、传承人认定条件、部门职责等方面各有表述,相互之间缺乏衔接,从而导致各项制度碎片化,容易出现法律规定相互打架的情况。
非遗领域面临知识产权服务缺位问题
非遗传承的核心在于“人”,没有综合性条例统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生存困境便缺乏系统性的制度回应。潮州现有非遗立法在为传承人和从业者提供有尊严、有保障、可持续的制度方面仍有不足。
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渠道少,是传承人面临的切肤之痛,亟需一部综合性条例来提供系统性制度救济。2024年,一起涉及潮州木雕《百鸟朝凤》的著作权权属纠纷,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在手拉壶、潮绣、大吴泥塑等产品属性较强的项目中,作品被仿制、商标被抢注、传承人姓名被冒用等现象并不少见。多数手艺人面对侵权时经常无奈地说算了,因为打官司费时费力,不如多做点产品多赚点钱。这无奈背后,折射出非遗领域知识产权服务的缺位,需要一部综合性条例来规定统一的、便捷的版权登记通道、提供适配的公益性法律援助通道,降低个体手艺人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成本。
多头管理造成监管真空,亟需一部综合性条例把各部门职责拢到一起。古城牌坊街周边,打着“非遗”旗号经营的店铺不在少数,但一个店铺的“非遗”身份究竟该由谁来认定、谁来监管,现行规定并不清晰——文旅部门关注技艺的真实性,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经营是否合规,商务部门关注产业带动效果,结果是“谁都沾点边,谁都不兜底”。
这就给了一些商家可乘之机,用“非遗”二字包装流水线产品,消费者难辨真伪。而直接承受代价的,恰恰是那些老老实实做手艺的代表性传承人——他们的作品被工业化仿品拉低了价格,他们的名号被冒用却申诉无门,他们的“非遗”身份在市场上被稀释得面目模糊。多头管理的本质,不是部门不做事,而是缺少一部综合性条例把各自的责任拢到一起、把“非遗”的门槛和底线划清楚。传承人盼的,就是这样一个能替他们“管住乱象、守住招牌”的制度屏障。
年轻传承人的断代危机,亟需一部综合性条例来制定一套有统一标准、有吸引力、有持续保障的制度化扶持体系。潮州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60岁以上的占多数,木雕、嵌瓷等项目的核心传承人普遍年事已高。而年轻人入行的意愿并不强,“学手艺养不活自己”是不少受访青年给出的理由。目前传承人带徒的补贴标准不一、发放不稳定,师徒之间的权益保障缺乏制度性安排。这些问题分散在不同领域,但指向同一个根源:缺少一部能够统筹全局、确立共性制度的综合性条例。
综合性条例能带来系统性制度解决方案
各地城市的先行经验表明,一部综合性非遗综合性条例能为潮州带来系统性的制度解决方案。近年全国已有数十个城市出台了综合性非遗保护条例。苏州2014年就率先立法,确立了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区域性整体保护四种分类方式,根据项目存续状态适用不同的保护措施;濒危项目学艺者达到一定水平后,还可享受紧缺人才待遇。东莞2024年底施行的条例,则赋予镇街建立本级非遗名录的权限,将保护网络延伸到最基层。
对于潮州而言,一部综合性非遗综合性条例至少可以解决几个核心问题:一是建立分类保护制度,热门和冷门项目“分槽喂养”才能避免资源错配;二是为非热门项目提供兜底性法律保护,让立法不再“排队等待”;三是统一传承人认定、名录管理、资金保障等基础制度,避免政出多门;四是为知识产权保护、非遗标识使用规范等新型议题提供法律依据。
潮州在非遗立法上历来敢为人先,理应走在制度集成的前列。一部非遗综合性条例不仅可弥补法治拼图的缺失,更是让潮州非遗从“活下来”走向“活得好”的制度基石。潮州的魅力,在于它可弥补一座“活着的古城”——非遗不是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而是这座城市跳动的文化脉搏。但要让非遗真正“活”在当下、“火”在民间,仅靠传承人的坚守和市场的自然选择是不够的,需要一套系统、完整、有前瞻性的法治框架来托举。对非遗最好的尊重,不止于赞美,更在于制度保障。当前,潮州正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文旅热度持续攀升,这既是机遇也是考验。补齐非遗法治拼图中那最关键的一块,让每一项非遗都能在制度的守护下有序传承、焕发新生,方不负时代期许。
作者系韩山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潮菜学院讲师
本文为韩山师范学院2023年度教授、博士启动项目(第三批)(编号QD2023305)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