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为“海上森林”添一抹法治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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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进虾塘普法。周梦雅 摄 |
阳光洒在坡头区南三镇东湖村委的红树林湿地上,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孩子正聚在滩涂边,专注地观察着眼前这片“海上森林”。他们时而低头在画板上勾勒线条,时而举手向老师提问。近日,坡头区人民法院南三法庭将生态法治课堂搬到滩涂旁,法治的种子,就这样悄悄落进了童心。
从“事后惩戒”到“事前预防”,从“一判了之”到“修复回访”——这是坡头法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转型的生动写照。近年来,该院统筹推进犯罪惩治、生态修复、源头治理各项工作,以司法之力为绿美广东、绿美坡头生态建设添砖加瓦。
防患于未然
普法宣传入岛入心
南三镇是湛江重要海岛镇,红树林湿地、木麻黄防护林带、近海海域、海岛岸线、古树名木等稀缺生态资源交织成一幅天然画卷。作为“红树林之城”建设重点区域,这里生态家底厚实,但压力也不小。非法捕捞、破坏红树林、违建养殖塘……近年来,各类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生态保护与基层治理面临不小的挑战。
为从源头上减少环境资源案件发生,坡头法院坚持“防患于未然”,着力构建共治格局。5月21日,坡头法院与区自然资源局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就自然资源保护共建共治共享达成框架协议,并对个案中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
法院干警的身影也频繁出现在南三镇的田间地头、虾塘旁。他们用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知识送到渔民和养殖户的船头、塘边。
在调东小学,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主题宣讲吸引了孩子们的目光。法官结合法典,用趣味案例和互动问答,把红树林保护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可感。宣讲结束后,孩子们走进红树林湿地,在创意绘画老师的带领下观察红树林的形态,用画笔记录下这片“海岸卫士”的独特身姿。
惩教并重
办理一案、教育一方
在做好普法预防的同时,坡头法院坚持“修复优先、标本兼治”,打破“一罚了之”的传统模式,积极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元修复举措,推动“破坏者”向“修复者”转变,让判决书上的文字长成岸边的绿色。
警示,往往来自身边的教训。南三镇村庄的夜晚,被告人钟某某、陈某为食用野生鸟类,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猎捕野生鸟类13只,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最终被判刑。消息传开,村里人纷纷感叹:“生态保护无小事,非法狩猎真不行。”
另一记警钟,敲响在南三镇的一片林地上。一名村民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擅自挖掘虾塘,致使超9亩省级二级公益林被开挖成坑塘状,林业生产条件遭到破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这名村民主动投案,并对被毁林地进行整改复绿,从“毁林挖塘”到“还林复绿”,这起案件让周边村民亲眼看到:破坏生态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更要把欠大自然的债还回来。
在南三镇的滩涂上,长期存在的“谁占谁有”歪理,也因一起案件而松动。村民庞某与他人因打桩围网引发租赁纠纷,法院巡回审理、多次实地踏勘,最终明确:滩涂属于国家所有,谁也无权私自圈占。案件虽小,道理却大。法院紧接着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开展判后释法,南三法庭走村入户,把“非法占用滩涂也是违法”的道理讲到渔民心头。
坚守生态底线,坡头法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更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将刑事审判的惩戒之力与民事审判的修复之能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判后回访,盯住涉案企业和个人的整改、合规、修复情况,确保生态欠账一笔一笔还清,真正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用法治力量守护南三岛的碧海银滩和那片静静生长的“海上森林”。
南方日报记者 周梦雅 通讯员 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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