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城市“四好”建设实施方案
打造5个试点城区 建设一批标杆项目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人民群众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当前,广州正一体化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至2030年,“四好”理念将在广州实现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按“好房子”标准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加速转型升级。
目前,广州市正在编制“四好”建设总体实施规划。通过整合城市体检、国土空间规划体检相关指标,构建广州市“四好”现状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多维度评估。
构建三级“四好”建设实施体系
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方案》提出构建“市域—分区—单元”三级“四好”建设实施体系。合理设定“好房子”相关地块规划指标及管控要求,引导新增居住用地优先在轨道交通站点、就业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周边布局,促进“职住交服”空间协同。
此外,广州将结合生活圈、全龄友好、海绵城市等相关要求,从用户需求、物业与公共服务保障、全生命周期监管等方面出发,探索建立“评星定级”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对标持续提升住宅产品设计与供给。推动广州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从设计、建造、运维等环节,建立健全“四好”建设标准体系,全链条提升技术水平。
广州还将制定标准配套措施及技术文件,编制“四好”标准配套的相关措施、技术指引、标准图集,引导建设过程的协同规范管理。同时,建立健全智能建造、装配式装修、智能家居、智慧社区等技术指引,推动“四好”建设数字化、智能化。
《方案》提出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广州进一步健全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市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房屋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加快完善政策体系,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广州将探索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供资金保障;探索推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购买既有房屋安全保险,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打造标杆项目试点区
广州市将打造“四好”建设试点区:支持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创建广州市“四好”建设试点区,努力实现项目试点、机制完善、产业培育和群众受益多目标共赢。各试点区结合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标杆项目。
省、市、区共建,打造“好房子”科技公园,分区域集中展示“好房子”全尺寸样板间、智能建造与模块化建筑、好产品、好建材等创新实践成果,让公众对“好房子”标准可观、可感、可体验。
《方案》提出,广州市采取新老结合的方式建设“好房子”,引导新建住房建设“好房子”,打造一批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样板(不少于20个)。选择有条件的项目开展老房子改造“好房子”试点(不少于10个)。组织“好房子”设计竞赛,发布“好房子”设计案例集。
全市将推动建设一批基础较好的老旧小区改造“好小区”项目,因地制宜增加完善类和提升类的要素及设施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建设品质。根据“四好”规划,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轨道站点周边等区位,打造一批新建的“好小区”样板(不少于20个)。
同时,结合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试点,落实社区生活圈、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要求,统筹设置“集中服务式”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好社区”项目(不少于10个)。
广州还将系统实施未来社区八大场景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空间重塑、服务提升、功能升级与治理优化,创新构建“好社区”可持续运营机制,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社区基金等多元运营主体,探索“公益+市场”运营模式。
南方日报记者 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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