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穗8条”利好房地产市场
“以旧换新”最高补贴3万元,公积金贷款提至360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郎慧 钟晓宇)4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发布,内文共有8项具体实施举措,被称为“穗8条”。本次政策因城施策,以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为主线,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0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20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60万元。此外,放宽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允许转为组合贷款。
广州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发放“购房家装家居消费券”等形式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在土地出让时,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承载能力和地块实际情况,推出“预售阶段确定学位”“网签后即可入学”等措施。
广州支持居民“卖旧买新”,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居民个人自“穗8条”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广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日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广州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补贴申请(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总金额2亿元,用完即止)。
《实施意见》明确广州将建立健全“好房子”建设标准体系,制定配套实施导则与技术规范。系统打造“四好”示范项目,推动住房品质和城市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全市逐步优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使用力度,将房票安置适用范围从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拓展至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符合条件的多种形态物业的征收补偿;优化规范房票发放兑付流程,落实推动房票“跨区使用、全市通用”,探索推动“一二手联动使用”。
接下来,广州将继续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日常经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推介行为,持续整治房地产自媒体乱象,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项目交付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