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
今后对重大亡人火灾实行挂牌督办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是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手段。记者8日从国家消防救援局获悉,我国将健全完善较大亡人火灾备案审查制度,坚决防止火灾事故重蹈覆辙。
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表示,从今年起,对每起较大亡人火灾,国家消防救援局将启动协作机制,调派专家参与指导,各地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审议前报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查,严防调查浮于表面、问责蜻蜓点水、警示通报秘而不宣,坚决防止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避重就轻,确保调查质效。
此外,我国还将健全以吸取教训为导向的一般火灾调查机制。对于大量一般火灾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责任调查,查清直接原因、事故责任,提高调查效率,节约调查成本,通过调查出台管用措施,织密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标准。
对每起重大亡人火灾,国务院安委会将实行挂牌督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将派出现场督办组,调派全国专家骨干全程参与指导。同时,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实行提级调查。调查结案后,在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报告的同时,还将公布火灾的真相和细节。
关于“尽职免责”,意见鲜明提出,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但已严格依法履职、符合有关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主要目的是鼓励一线执法干部担当作为,避免‘检查有责、不查无责、多干责重、少干责轻’等情况。”王天瑞说。
■解读
强化消防工作地方事权属性
消防救援站需承担消防监督工作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什么新要求?意见主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哪些短板?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有何具体措施?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8日举行政策吹风会,对此做出解读。
强化属地责任摆在首位
“意见把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责任摆在首位,明确提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就是要强化消防工作的地方事权属性,进一步压实属地消防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国家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宋树欣说。
针对当前基层部分地区协调机制弱化问题,意见明确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推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建设和实体化运行。
地方政府消防工作具体有哪些职责?宋树欣介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落实消防规划、经费预算、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等工作职责,乡镇(街道)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隐患日常排查、火灾预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具体工作。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方面,意见针对沿街门店、老旧住宅小区、经营性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创新提出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共享区域性消防控制室和自防自救力量,推广新型智能化消防产品。”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副司长孙毅军说。
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宋树欣表示,意见通过压实属地责任、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各方权责,持续在“防”上下足功夫,织密织牢消防安全防控网络。
我国乡镇(街道)一级没有消防专门机构。为解决基层消防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意见提出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政府专职消防员辅助执法等,同时明确支持地方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充实基层消防专业力量,全面提升基层“防”的能力。
长期以来,经营性自建房等隐患量大面广,但基层消防保障能力相对滞后,乡镇农村消防水源、消防站点、消防器材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不少短板。针对基层消防基础薄弱问题,意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等提出同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除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
推行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
意见提出,要实施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也就是说,今后消防救援站还需承担消防监督工作。
如何推行防消一体消防执法监管?
一是消防救援站在主要承担灭火救援任务同时,同步承担消防监督,依法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以此缓解基层消防执法力量不足问题。
二是政府专职消防员辅助消防执法监管。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消防监督专业资格后,可以协助从事消防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及简易火灾登记等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此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和干部下派乡镇,各地可根据地区特点将辖区划分若干片区,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员和干部,履行执法监管的具体职责。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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