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拟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不得组织补课等占用学生假期
南方日报讯 (记者/邱淑平 黄津)记者从清远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平衡“春秋假”与“教学进度”之间的关系,清远市决定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始试行春秋假,其中秋假安排在2026年11月18日—20日;春假安排在2027年4月上旬,计划时长为2—3天,具体放假时间将在国务院公布2027年节假日安排、省教育厅公布2026—2027学年校历后,结合错峰放假、与现有假期衔接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据介绍,为深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及提振消费工作部署,参考广州、佛山等地成熟经验,清远市此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民意调查,共收回有效答卷42505份。调查结果显示,支持设立春秋假的受访者共36978人,占比87%;在假期时长上,认为每个假期应设为2至3天的受访者占比61.47%。
清远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旨在让“春秋假”能成为学生走出课堂、亲近自然、参与实践的重要窗口,推动教育从“书本中心”向“生活中心”延伸。让孩子在四季更迭中感受自然之美,在家庭劳动、社区服务、文化体验中获得成长。这不仅有助于缓解学业压力,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春秋假”属于学生假期,实施对象为除高三年级外的全市中小学学生。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得组织补课、考试、调休等占用学生假期。“春秋假”使用的是学校的机动时间,不占用新授课和复习考试时间。教育部门将指导各校在学年校历中提前统筹安排,并加强督导,确保学校不因假期调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 上一篇:
国企民企共推“八大工程”
- 下一篇:
便利澳门居民在韶融资增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