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
去年处理各类消费纠纷3.7万余件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张雅慧 张钊 闫馨蕙)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润湾区促消费,公正护航兴百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5年广州全市法院共处理各类消费纠纷3.7万余件,案件总量保持平稳,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广州法院消费维权案件呈现四大新特点”,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介绍,首先是新业态纠纷占比提升,直播电商、线上培训、网络游戏等数字消费、新兴服务消费领域的纠纷增长较快,成为司法保护的新重点。
其次是预付式消费风险仍然存在,如“退费难”问题,同时,涉“一老一小”群体的消费纠纷增多,如直播诱导老年人消费、未成年人培训机构“跑路”等问题。
此外是争议焦点更加精细,消费者维权诉求从简单的退换货,延伸到惩罚性赔偿、平台责任等专业法律问题。
最后是小额诉讼效能彰显,广州法院深化“繁简分流”,持续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说,过去一年,广州法院多措并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网”。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依法严惩,并推行示范诉讼,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行”;与市场监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等共建对接机制,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实质性衔接,打造“综治+法庭”多元解纷直通车,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在重要节点发布维权情况分析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倡导商家诚信经营,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新风尚。
会上,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谷丰民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聚焦预付式消费、电商直播、医疗美容、游戏消费等民生热点领域,精准回应了新业态、新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恶意逃债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厘清了直播带货中各方的责任边界,严厉打击了无资质医美行为。案例既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也为企业依法经营划定了“红线”,充分展现了广州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消费安全、护航百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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