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在广州中院正式成立
深耕涉外审判廿余载 再启司法护航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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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在广州中院成立。彭勇 摄 |
2月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法脉相承,华章新续。2005年,广州中院成立民四庭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2013年民四庭更名为涉外商事审判庭。如今,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是广州法院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建设的里程碑式进展。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作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其成立标志着广州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征程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广州涉外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回顾
近五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
民商事案件2.96万件
广州法院在过去20余年涉外商事审判历程中,充分发挥内联外通的独特区位优势、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丰富的审判资源优势,努力在涉外商事审判领域探路先行,走出了一条专业化、创新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坚持以专业铸就精品。推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成立全国首个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率先构建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化审判格局。近五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96万件,当事人涉及世界七大洲、150多个司法管辖区,50多个案例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形成“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个人信息跨境司法保护第一案”等一批具有先导示范意义的标杆案件。
坚持以创新引领争先。“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等一批惠及全球的涉外司法服务产品走出广州、推向全国,其中,“授权见证通”将跨境授权委托用时从30天压缩至5分钟,惠及40多个司法管辖区当事人。“域外法查明通”汇集443个域外法查明案例、3万余部域外法律法规和近7万份涉外裁判文书。最高法院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涉外审判工作报告中三次肯定广州涉外涉港澳台司法经验。首创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建立海外司法权益保护平台,持续擦亮涉外审判“广州品牌”。
坚持以互鉴促进融通。在全国率先引入和对接港澳司法规则,出台委托当事人送达、属实申述等8项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开展股权转让、民间借贷等实体规则比较研究,近五年10项调研成果获得全国性奖项。与广州仲裁委搭建全国首个裁审对接平台,签订全国首个裁审衔接的框架性合作协议,指导广州南沙区法院首创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内地+港澳”双调解制度,出台临时仲裁司法保护措施,上下联动构建起调解、仲裁、诉讼高效衔接的全链条纠纷解决体系。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广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翔表示,过往成绩给了广州中院在更高起点引领推进涉外商事审判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底气,将坚决扛起自身使命担当,锚定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高标准把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好、运行好。
关键词:展望
推行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广州作为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正全力以赴推进深层次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主要负责同志张筱锴表示,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有利于优化广州国际商事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发挥广州涉外审判辐射带动作用,更好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助力广东、广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张筱锴说,首先,设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有利于进一步彰显广州“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强化“国际商贸中心”的核心功能定位,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服务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要素汇聚。
其次,有利于广州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聚焦“一国两制三法域”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等前沿性、战略性课题开展实践探索。
再次,有利于提升广州法院国际商事审判能力,将有利于填补我省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空白,更好地依托万亿级内外贸市场规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助力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张筱锴介绍,接下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优化司法供给、提升司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广州法院国际商事审判能力。
——构建国际商事审判专业化机制。推行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完善“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庭室、专业审判团队”专业审判格局,建立政治素养、专业水准、多语能力、国际视野四维素能提升体系。打造国际商事法庭审学研品牌,搭建前沿热点涉外法律问题研学平台。强化裁判规则的引领作用,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完善当事人协议管辖及准据法选择等裁判规则,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
——创新涉外诉讼程序机制。以“授权见证通”为孵化蓝本,构建“一平台统筹、多场景覆盖、N项机制延伸”的跨境诉服模式,系统优化涉外主体资格“E键查”、跨境授权见证“链上核”、域外取证“云端办”,持续完善N类衍生创新机制,全面推动跨境诉讼服务便利化、体系化、智能化升级。
——完善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机制。依托座谈会、企业走访及大数据调研精准把握与回应市场主体跨境司法需求,完善“需求打捞、风险预警、合规指引”全链条司法护航体系。妥善办理外国国家豁免类案件,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司法应对机制,强化适用中国法管辖及解决跨境纠纷能力,推动中国法的域外适用。通过提炼涉外审判示范性裁判要旨服务企业海外经营合规体系建设,构建覆盖事前防范、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海外权益司法保护体系,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跨境经营风险抵御能力。
关键词:落地
形成国际商事纠纷
多元化解格局
在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新闻发布会上,广州中院发布《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三份配套文件。这三份文件的出台,为优化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提升案件管辖效能、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提供了清晰指引。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全文共11章35条,构建了案件管辖机制、案件管理机制、诉讼便利机制、法律适用机制、法庭运行辅助机制、司法支持与监督仲裁机制、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等9项核心机制,实现国际商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的有序衔接,为法庭规范运行筑牢制度基石。
该规程深度融合广州法院实践创新成果,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等特色工作机制纳入其中,彰显鲜明本地特色。同时,强化前瞻布局,明确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管辖规则,探索完善协议管辖与平行诉讼处理机制,健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适用及域外法适用体系,积极对接国际商事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规则,为广州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提供制度支撑。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为跨境交易主体提供了规范、清晰的管辖约定指引。条款分为示范条款与说明两部分,通过明确排他性管辖约定避免争议解决条款的不确定性,同时细化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关键内容,帮助中外市场主体提前确定争议解决路径,有效降低管辖冲突与平行诉讼风险,让跨境交易的争议解决更具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作为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国际商事纠纷的调解规则,坚持创新突破与务实导向。全文共21条,系统覆盖调解定义、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调解员选任、程序流程、司法确认、数字化支持等全环节,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全流程、规范化的调解指引。
该规则充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多法域优势,深度融入广州法院改革创新成果,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明确当事人可通过“授权见证通”完成在线授权委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新路径。
调解是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效率、低成本化解商事纠纷的关键举措。张筱锴介绍,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将系统整合全市涉外解纷资源信息,并吸引更多国际化专业解纷力量加入,助力形成优势互补、衔接顺畅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撰文:杜玮淦 谢君源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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