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法促进规范托育服务
设立严格托育人员
从业禁止“黑名单”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12月22日,备受瞩目的托育服务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共8章76条,包括总则、托育机构、托育人员、服务提供、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成为贯穿草案的主线。
严把机构“入口关”。根据草案,设立托育机构应当先取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许可,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并需满足人员、场所、设施设备、资金等多方面条件。托育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对托育机构的许可证件、登记信息、人员资质及健康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每日膳食、收退费办法等进行公示。
打造专业“守护者”队伍。草案提出,国家将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设定学历、专业门槛,并建立托育师职称评定标准。同时,草案设立了严格的托育人员从业禁止“黑名单”,比如,有暴力伤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得担任托育人员。
规范服务“全过程”。从科学引导婴幼儿进行多种形式的游戏玩耍等活动,到不得在面向婴幼儿的活动中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从为婴幼儿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对婴幼儿在托期间的生活进行记录;从建立健全婴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到加强婴幼儿常见病预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草案对托育机构的服务提供作出细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