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诗中的朱子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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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宝 龙洁
●朱熹作为南宋著名的思想家,他的思想因庞杂多被后世误解。一般认为朱熹只是伦理思想的代表,鲜有人关注他的山水诗,进而忽视他的理学美学。从朱熹的山水诗中,可以领略到“风景与人共在”“道者文之根本”“出世与入世共存”“有文明而各得其分”四重美学境界
●在山水诗中,字词之间呈现的风景不是幻想出来的,而是自然界投射到感官所激发出来的真实图象。在这些图象中,朱熹等宋明儒者在入世与出世之间实现了心的解脱。这正是他们放下内心的各种偏见,在儒释道三家合流的背景下书写自身安身立命之道的体现
朱熹作为南宋著名的思想家,他的思想因庞杂多被后世误解。一般认为朱熹只是伦理思想的代表,鲜有人关注他的山水诗,进而忽视他的理学美学。实际上,山水诗是朱子理学思想中的一个特殊面相,它注重表达人内心中真实的情感体验。不同于伦理道德只侧重于规范人的行为,山水诗主张对伦理思想松绑,达到与美学思想共融共在的心灵境界,这种心灵境界也被今天的人称为风景。从朱熹的山水诗中,可以领略到“风景与人共在”“道者文之根本”“出世与入世共存”“有文明而各得其分”四重美学境界。
风景与人共在
朱熹的山水诗描写了一种“风景与人共在”的美学情景。在这种情景下,山水诗因“景”与“人”的浸染而“自然触目成佳句”。朱熹在《读道书作六首》中写道:“形忘气自冲,性达理不余。于道虽未庶,已超名迹拘。至乐在襟怀,山水非所娱。”其中,动词“忘”字让这首山水诗拥有了巨大的张力,使人与山水分开,又让人与山水不分离。这种状态赋予欣赏者丰富的思想孕育力,使之达到一种情理交融的意境。
山水诗是朱熹理解世界的一个维度。他将人对世界的理解从简单的“理学维度”转变为“山水与人”共在的“道学维度”。在他的山水诗中,人的主体性被弱化,但是并没有像道家一样将人赶出世界。朱熹的山水理念永远保留着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儒家本色。他利用山水诗将人与世界分开,弱化人对世界的控制欲望,是一种美学状态下的“存天理,灭人欲”。
“形忘气自冲”里的一个“忘”字,道出了人在山水中、又在山水外的风景思维。山水诗体现了朱熹对理学思想的超越,这种超越是朱子理学与美学的“间距”。其中,他的理学是美学的基础,美学是理学的释放。
道者文之根本
在朱熹的山水诗中,动词的使用是其美学思想的重要标志。他在《读道书作六首》的第四首诗中说:“四山起秋云,白日照长道。”“四山”与“秋云”,“白日”与“长道”,虽然道出了自然景色之间的“间距”,但重点却不在这里。动词“起”与“照”才是朱熹这首山水诗要表达的核心,这是他“情者,性之动”理念的美学表达。朱熹山水诗的思想基础在于伦理,这是他美学思想的主要特征。
在朱熹的山水诗中,通过动词达到了一种消解现实矛盾的中庸之道。他习惯用动词来化解理学思想出现的前后矛盾。如他在解释“理气”关系时,一方面强调“有是理后生是气”,另一方面又强调“理未尝离乎气”。对于这样的理论冲突,朱熹给出的解释是,“此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须说先有是理。”一个“推”字化解了困惑朱熹的理学难题。通过山水诗中的动词,朱熹帮助自己完成从《大学》的理学之愿到《中庸》的理学之道的转变。
朱熹山水诗中的“文”,松解了“理”的禁锢。他通过山水诗复刻了自然的风景,并在创造中渗透了理学的思考,使之融合理、情、景于一体,呈现出即物穷理、“理妙触目存”的风景式表达,这便是“道者文之根本”的美学思想。
出世与入世共存
朱熹的山水诗充分体现了他在理学与美学之间的纠葛。一方面他在《宿武夷观妙堂二首》中写下“闲来生道心,妄遣慕真境”,通过诗中的“生”“遣”二字所体现的山水美学式的表达,描写出心系“道心”“真境”的出世的道家心态;另一方面又在《次韵四十叔父白鹿之作》中声明“多少个中名教乐,莫谈空谛莫求仙”,强调了求真务实的入世的儒家本色。这种儒道之间的纠葛,总是在他的山水诗创作中不停扰动。他在《丘子野表兄郊园五咏·柳》中曾真切流露出“欲识渊明家,离离疏柳下”的出世思想,却又在《卧龙庵武侯祠》中寄托了“永念千载人,丹心岂今昨”的入世情怀。
可以说,陶渊明和诸葛亮是朱熹内心中挥之不去的两座丰碑。在他的山水诗中,他利用“推”“生”“遣”“谈”“识”“念”等动词将“儒家入世”与“道家出世”两种思想纠葛生动地统一起来。这些动词构成了他山水诗中风景式的表达。通过山水诗,朱熹用风景的方式将自己的思想“分开”,让理学与美学“面对面”地呈现在动词两边。出世与入世的纠葛,让朱熹的一生从未离开过风景,也没有逃离过山水。因此,他虽然常有逃离世界的想法,追求一个超越的真境,但是他又常心系朝局,希望以“共商国是”的方式践行理想的治世情怀。
从这一点来看,朱熹的山水美学体现为一种人格学。他在山水审美的过程中“观造化之理”,体会“天地之教”,使自我感受山水美育。朱熹在《至乐斋记》中将这一思想表达为“心平而气和,冲融畅适,与物无际”,这既是理学思想中“心与理一”的境界,也是美学思想中“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追求。朱熹将两者理解为是一种“无所偏倚”的“理趣”。这种“理趣”在他的山水诗《观书有感》中得以伸展:“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种“理趣”呈现了一种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和谐”。
有文明而各得其分
朱熹在诠释《周易》时强调了“文明以止,人文也”的思想。意思是说,人的各种行为均需要有所节制,要恰如其分,从容中道。这是朱熹美学思想中和谐思想的表达。在他看来,理学与美学表现了“天之道”与“人之文”的各得其分,达到一种人与天的“中和”和“中庸”。在朱熹看来,通过观察自然之象,人们感受到人文之间的刚柔交错、文质不同,并以此教化天下,以成文明。在他的山水诗中,他认为“文明”需要以“人文”的方式呈现出来,美学的核心体现为“各得其分”。
朱熹通过山水诗中的动词,使事物(名词)以和谐的方式分开,达到了一种情与景之间的共融,使得两者各得其分。他在《题郑德辉悠然堂》中写到“认得渊明千古意”,又在《武夷精舍杂咏·隐求斋》说“无言道心长”,这都表达了他在山水诗中美学与理学各得其分的思想。他从未想过消除其中一端,也未想过遏制另一端的发展。他在山水诗中让理学与美学和平共处,达到一种各得其分式的“共在”状态。这种“共在”不是“相互挤压”,而是“不排除”,两者以宽松、虚待的方式彼此接纳。
于是,朱熹在他的山水诗中实现了道家自由式的“洒脱”,也维持了儒家伦理教化应有的“束缚”。他既追求超然洒脱的美学境界,又保持了真实世界的理学本心。这一矛盾的“共在”在他的山水诗中达到了平衡。在山水诗中,字词之间呈现的风景不是幻想出来的,而是自然界投射到感官所激发出来的真实图象。在这些图象中,朱熹等宋明儒者在入世与出世之间实现了心的解脱。这正是他们放下内心的各种偏见,在儒释道三家合流的背景下书写自身安身立命之道的体现。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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