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若干规定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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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在切实精简文件方面,《若干规定》提出,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在严格精简会议方面,《若干规定》提出,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方面,《若干规定》提出,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在规范借调干部方面,《若干规定》提出,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方面,《若干规定》提出,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在规范明晰基层权责方面,《若干规定》提出,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在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方面,《若干规定》提出,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
《若干规定》还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纠治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带头落实。本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新闻舆论监督等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规定的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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