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法润 中山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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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镜华。林雨萱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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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羽。受访者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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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咏。 受访者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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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进。受访者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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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强。受访者供图 |
十年立法路,一脉香山情。中山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以“小切口”立法破解民生“大课题”,在岐江碧水间镌刻法治年轮。从守护岐水的水清岸绿,到规范市容环境的匠心标准;从为“停车难”寻找管理突破口,到为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注入制度动能。十年间,中山14部法规落地生根,为治理创新铺设制度轨道,更为城市发展注入动能。
值此十年回眸之际,南方日报特邀参与和见证中山地方立法的部门、镇街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共溯“立良法、促善治”的中山足迹。
本期主持人:林雨萱 雷海泉 何伟楠 伍杰
以“法治引擎”赋能中山高质量发展
冯镜华
作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笔者亲历了中山获得地方立法权这十年的法治探索。从2015年首部法规落地到如今14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的法治框架,每一部法规的诞生,都凝结着对城市发展痛点的回应。
十年里,有几个立法项目让笔者印象深刻。比如,《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彻底改变了中山延续多年的三段供水管理模式,超500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逐步推进,如今居民用水投诉量大幅下降;《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时,涉及复杂的电力专业知识和多方利益关系。为了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多次专家论证会,邀请电力行业专家、法律专家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共同参与。
在论证过程中,专家们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立法工作者充分吸收这些专业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充分彰显了中山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敢于创新、敢于“碰硬”的精神;《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的“人才单方面认定”机制,让其他城市认定的优秀人才到中山可直接享受对应待遇,成为中山争取人才的“利器”。
立法工作有着严谨的时序规划。每年10 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下一年度立法建议征集工作,通过登报、人大公众号、发函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党群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收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最终形成约10个候选项目。到了11月—12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团队便带着具体问题开展前期调研,走访镇街、企业、社区,确保调研工作“有的放矢”。等到来年1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市委审议,以此保证立法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中山立法始终坚持“人大主导、多方参与”,构建了“一条例、三规定、四办法”的制度体系。我们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与高校共建地方立法研究院,借智借力提升法规质量。《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通过“小切口”聚焦工业固废治理,贴合中山制造业强市实际。民主立法方面,我们拓展200多场调研、收集3000余条群众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多领域,让法规更“接地气”。
当前立法面临新兴领域制度设计与立法资源有限的挑战,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需在“前瞻性”与“可操作性”间找平衡,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启动低空经济立法调研并将借鉴周边经验。区域协同是破局关键,除与珠海的前山河流域协同立法,还探索了与深圳等地在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协同,对接深圳“容缺受理”等机制,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站在新起点,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更加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小切口、真管用”原则,跟进中山的“工改”“美丽河湖”等,加强新兴领域探索,深化深中、中珠等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在基础设施、产业协同等方面的立法衔接。
立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未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擎”,为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善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回应群众关切
彭振羽
2015年5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中山法治建设开启了崭新篇章。从第一部政府规章《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出台,到最近《中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作为2025年规章审议项目,十年立法工作可谓是“十年磨剑,砺得花香”。
十年来,中山市政府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文化兴城”、协同立法等重点领域,起草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案地方性法规10部,制定出台24部市政府规章(含修改和废止)。
在中山深入探索实践立法工作的过程中,笔者能够深刻感受到高质量立法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例如,最初,《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列为市政府2021年政府规章审议项目,2022年,市委印发《中山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决定将优化营商环境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展示出了中山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坚定决心。2023年《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以来,这一立法成果带动中山营商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中山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吸引力越来越强。
十年来,中山还聚焦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向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延伸。《中山市停车场条例》《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推动中山社会治理经验成果向立法转化实现了新突破,贡献了富有成效的“中山探索”。这些实践深刻体现了中山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用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思维。
中山十年立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要看到仍有困难挑战。首先,立法质量上还有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立法调研能力和立法调研合力不足;其次,立法协同性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一山一水、一河一湖的治理仍需要地方强化协同;此外,立法宣传水平还有待提升,需强化运用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开展立法宣传。
站在“立法十年”新起点,中山市司法局将重点实施提升立法质量、深化民生立法、突破区域协同立法“三大行动”,补短板、提质效,以高质量立法助力中山高质量发展。科学安排深度立法调研,扩大“外部智慧”参与,善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跨区域协同,打造地方立法的“中山样本”。
(作者系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让基层立法“开门对话”“双向互动”
钟咏
十年耕耘,14部法规次第而生,从守护一城碧水到优化营商环境,从雕琢城市肌理到传承文化根脉,这些法规如同坚实的基石,托举着中山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稳步前行。地方立法从初绽新芽到根深叶茂,作为人大东区街道工委的一员,笔者有幸参与其中。特别是近年来,我们扎根基层,努力让立法这门“专业活”接上地气、直通民意。
人大东区街道工委以“立法为民、立法靠民”为初心,探索“站站协同”机制,将街道中心联络站与中山市人大律师行业代表联络站拧成一股绳,自2024年7月协同共建以来开展了4次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涉及文件18件次,有力促进制定机构法治意识增强和文件质量提升。
这协同的力量,不止于审查案头文件。它化为面向居民的民法典生活应用讲座,让法律知识成为化解邻里纠纷的钥匙;它走进企业,举办经营风险规避主题讲座,为企业合规经营保驾护航;它探讨“新质生产力助力法治建设”,推动法治与科技在基层的融合共生。当专业力量真正俯身于街巷阡陌,法治便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成为护航民生、服务发展的暖流。
今年4月,东区中心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获授牌成立,东区街道基层立法实践打开了新局面。这班直通街巷的“民意专列”,在推动地方立法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征集关于中山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相关条例意见时,业界精英与普通百姓齐聚一堂,“农文旅融合”“非遗传承”等金点子频出,大家合力推动“舌尖美味”向“文化名片”升华。
在征集住宅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意见时,东区街道探索“分类座谈+实地调研+集中交流”的模式,将意见征集的场所从固定会场延伸至企业、小区乃至街头巷尾。我们采取“先分后合”的策略:前期分类座谈、实地调研,错开直接对立的物业管理方与业主代表,各自充分表达诉求;后期,再组织多方代表围坐共议,广纳群言。律师代表、职能部门、物管企业、业委代表、居民群众在博弈、妥协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推动法规条款精准对接现实“痛点”。居民感叹:“以前觉得立法高高在上,现在发现我们的声音也能被听见、被尊重!”这句话,正是立法联系点意义最生动的注脚——它让基层立法实践实现了“开门对话”,从“单向传递”向“双向互动”转变。
十年立法路,是一部部法规在纸上生长,更是一道道民意在现实中扎根的过程。东区街道的点滴探索,正是中山市“立法为民”理念生动的基层实践。立法联系点不是虚设的“花架子”,它使立法成为人人可参与的公共事务;它让法规草案在基层土壤中反复锤炼,增强其可操作性;它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治理合力;更重要的是,它让群众从“旁观守法者”转变为“主动立法者”,在参与中理解法治逻辑,在协商中凝聚规则共识。
(作者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东区街道工委主任)
地方立法既要重出台又要重执行
蒋先进
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4月,10年来共承担了中山市7部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研究院作为中山地方立法“政校合作”的立法咨询与研究平台,主要从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提升立法质量:一是充分运用本校开办法学专业的人力资源优势,组建由不同学历、不同职称法学教师以及部分学生组成的立法研究团队,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二是发挥本校作为综合性高校的人力资源优势,涉及立法的专业性技术问题时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三是运用高校间的横向交流优势,邀请外校专家参与立法评估、立法论证等工作。
作为第三方,研究院在推动中山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时也面临不少新挑战。一是面对社会快速进步与科技高速发展,地方立法的难度随之增加。二是随着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地方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具体化和个性化,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和立法案例偏少。三是立法研究团队成员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需随时代发展不断更新和提升。
面对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未来研究院将加强团队建设、赋能新兴立法。具体方向包括加强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为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储备人力资源;深化对中山市情的认识,加强立法需求调研;针对“湾区协同”、基层治理等立法新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立法研究和咨询;四是广泛参与已经出台的地方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
面向未来,笔者认为中山的地方立法工作应在深中通道贯通、大湾区深度融合的战略机遇下,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打造地方立法的“中山范式”,推动中山善治。要立足中山的土地面积、行政区划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的关键痛点,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术刀”。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地方立法既要重“出台”,又要重“执行”。要强化“立法与执法”闭环,以刚性约束捍卫法治权威。建立“立法、执法、监督”无缝衔接机制,将法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与专项督查。要建立动态评估与进化机制,定期开展地方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评估,让法规“常行常新”,为地方法规规章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依据。要将地方法规规章纳入本市普法工作规划和计划,让市民知晓其相关内容。立法不仅是权力的行使,更是共识的凝聚,只有当市民理解并认同规则,法治才真正拥有生命力。
(作者系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
专业支持深度参与,为地方立法赋能
朱志强
十年深耕法治,厚植为民初心。地方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石,其质量与实效直接关系到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在中山市地方立法实践中,律师行业以专业优势深度参与立法全过程,既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更是推动立法精细化、科学化的重要力量。中山市律师协会自2015年分别获得广东省、中山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以来,高度重视律师参与立法,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立法研讨、规范性文件审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两代表一委员”等方式为党委、政府作“法律参谋”,参政议政渠道越发多元化,逐步构建起覆盖立法全链条的参与机制,让专业法律智慧融入地方治理脉络,成为连接立法决策与社会需求的桥梁。
笔者认为,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价值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充分彰显。10年来,近百名律师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及论证工作,提出修改意见327条,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告406份,诸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适切性的意见和建议被立法机关所采纳,在政府立法、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29名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进一步丰富代表、委员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2023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推动下,率先成立香山号人大代表直通车律师行业代表联络站,并依托“中山律师议事厅”收集行业与群众意见,同时联合律师行业代表联络站及东区、火炬开发区、小榄等多个立法联系点,通过“站点融合”“站站协同”机制,有效整合了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和基层联络站的民意基础,实现了立法工作的专业性与广泛性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了立法参与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聚民智。
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律协立法联系点发来表扬信,肯定律师行业代表联络站在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表现,笔者认为,这份肯定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站在中山市地方立法十周年的新起点,律师行业需以更系统的规划推动立法参与工作迈向更高水平。首先,我们要深化律师参与立法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资深律师参与立法论证等项目,为中山法治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智力支持。其次,要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立法服务质效。持续深化“站点协同”机制,通过举办立法研讨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提升立法建议的专业性和实效性,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最后,则是创新律师普法宣传方式。高质量推进“法律人讲法律事——中山市地方立法十周年立法故事拍摄”工作,通过深入挖掘立法背后的动人故事,生动展现中山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
笔者坚信,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律师行业的专业参与是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支撑,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当法律智慧深度融入地方治理,当立法过程充分吸纳社会共识,法治才能成为区域发展的“稳定器”与“助推器”。未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与社会各界协同努力下,随着律师参与立法机制的不断完善,中山地方立法工作必将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让法治力量更好地服务于城市治理与民生改善的时代需求。
(作者系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