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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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其中,在公务接待方面,《条例》明确,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在公务用车方面,《条例》指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在会议活动方面,《条例》要求,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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