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撤销监事会
谁来监督“无监事会”的银行?
近日,五大行及多家上市银行相继官宣——撤销监事会。
银行的监事会就像公司的“安全卫士”和“质量检查员”。多则撤销监事会公告,让很多人发出疑问:我们把钱存进银行,也持有银行股份,既是储户,也是股东。如果银行都撤销监事会,以后谁来监督“无监事会”的银行?谁来保障我们的存款和权利呢?
撤销监事会,不会影响大家的存款安全,却是银行监管体系的一次重塑。集体撤销监事会,传递出什么信号?取消监事会后,监督功能如何“转场”?
银行“撤监”传递什么信号?
对于一家银行而言,监事会的作用落在一个“监”字上。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解释,我国公司治理一直采取的是“二元制模式”,监事会相当于合规和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屏障,独立于董事会之外,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
监事会重要,为什么还要被撤掉?“撤监”先行试点早有伏笔。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明确,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章程中规定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而在此之前,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
与一般上市公司不同,上市银行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双重管辖。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衔接通知,为金融机构“单层制”治理提供操作指南,并允许原监事转任独立董事。同月,证监会发布新《公司法》实施过渡期安排,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因此,可以将此次多家银行撤销监事会理解为“规定动作”。早在2022—2025年间,多家国有大行监事长因人事变动就未再续任。
实际上,若从全球市场看,“无监事会”模式也与国际主流治理结构高度契合。一直以来,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美国和英国,银行业普遍采用单层董事会结构,不设专门监事会。取而代之的是董事会下的多元专业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分别承担内部控制与合规监督职能。
监督功能如何“转场”?
在“监事会”退出后,银行治理的监督职能由谁来担纲?记者观察,银行业正试图在“无监事会”框架下,重塑一套更专业、高效且互为制衡的“大监督”体系。
根据多家银行公告,撤销监事会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承接原监事会的全部职权,并定期开展穿透式审计,覆盖财务报表、风险资产和关联交易等核心领域。
此外,作为国有大行的重要监督力量,党委纪委正在强化“政治监督前置”机制。中行、农行等已在最新制度中明确,由纪委派驻组对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实施全天候巡查,任何重大决策或交易均须报纪委审核;该模式源于中央组织部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纪检监察制度改革方案,由各行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组织实施。
同时,各家银行正加大合规与风控管控,将合规与风控管控作为嵌入业务的“防火墙”。
记者从业内获悉,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已在其新版合规手册中细化流程,由合规部和风控中心联合开展风险评估,并将结果提交审计委员会与纪委双重审阅,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测—事后审计”的闭环管理。
此外,为补齐传统人工监督的时效短板,多家银行启动了“审计风控大数据平台”项目。该平台由银行信息科技部牵头建设,集成财务系统、交易系统与风险管理系统,通过智能预警模型和交叉数据比对,实现对潜在风险的7×24实时监控。
在业内专家看来,能否确保相关机制发挥重要,独立性是关键。董希淼指出,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沟通和管理成本,提升公司治理特别是监督效率。但同时要看到,监事会的监督对象是董事会、高管层及董事、高管,而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董事,是自己监督自己,或存在着角色冲突,难以发挥独立、有效的监督制衡作用。
某资深银行合规负责人指出:“只有真正赋予审计委员会独立调查权,并保障其直接向股东大会报告,才能弥补监事会撤销带来的监督缺口。”
从监事会到“大监督”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要如何重塑?
撤销监事会并不是“放弃监督”,而是“重塑监督”。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在完善和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成效。董希淼认为,对照这一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监督制衡等工作应该继续加强,不能削弱。
事实上,作为经营货币信贷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相比一般企业对公司治理运行机制要求更严,尤其是对权力监督、制衡、约束的要求更高。
董希淼建议,按照《公司法》规定和金融监管总局通知精神,应审慎推进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如对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下的小型微型银行保险机构(如部分农商银行和多数村镇银行),以简明实用为原则,不再设监事会、监事;资产规模100亿—500亿元的银行保险机构,设立人数较少、结构简单的监事会(比如由3名监事组成);除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全国性机构之外,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上的银行保险机构,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继续保留监事会、监事。
伴随着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官宣,各家银行或将逐步取消监事会。但即便监事会退出历史舞台,监管却不能“打烊”。这是将一场银行从“层级监督”向“扁平整合”的公司治理变革,在简化了决策链条的同时,完善防范内部人控制和合规风险,对于事关百姓存款安全、投资回报的银行来说,需久久为功。
南方日报记者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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