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债权催收/履行担保义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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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财政部及原银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所列借款人和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具体债权情况以签署的合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戴先生 阮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966297 0755-8296953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21层、22层西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