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资委出台新举措,加强市属国企对下属企业监管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近日,惠州市国资委党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市属一级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实施全方面监督管理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党委领导作用,以及市属一级企业对下属企业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和实施意见。
2023年以来,惠州市国资委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铸魂赋能”专项行动、“固本强基”专项行动、“育苗壮苗”专项行动、“党建强企”专项行动、“廉洁国企”专项行动、“共建共享”专项行动等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六大专项行动”,企业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
如今,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惠州再次拿出新行动。
南方日报记者 廖钰娴
强化集团党委领导作用
近日,惠州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深入实施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六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确集团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聚焦重点、立足实际、明确定位、完善程序、强化担当,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实施意见》从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领导作用、明确集团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以及强化集团党委在生产经营中的责任担当三个方面,对惠州市属国企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何确认集团党委和董事会的角色职责?《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经营层要自觉维护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党委要尊重和支持董事会、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此外,加强市属企业集团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者把关的定向职责。涉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由党委作出决定,涉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依据集团章程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市属企业集团党委应聚焦主责主业健康发展,强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过程管控,构建科学薪酬分配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集团党委要在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中发挥领导作用,紧扣企业主责主业,推动资产资源资金和人才等要素向主业集中,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实施职责,深入推进企业专业化整合、扁平化改革等系列工作。
22条意见提升监管质效
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质效,惠州再出新招。近日,惠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市属一级企业加强对下属企业实施全方面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强化市属一级企业(即由惠州市国资委出资的六大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实效性和整体合力,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失控失管,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以高质量监督护航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意见》分为三大点共22小点,提出了落实市属国企加强下属企业监管的总体方向和细化举措。何为全方面监督管理?《意见》明确,六大集团要坚持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全面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在加强下属企业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方面,《意见》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其中明确,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六大集团要明确下属企业的主责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要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指导下属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意见》要求,六大集团要建立健全下属企业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事项、责任分工、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以及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安排,确保对下属企业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追责问责工作体系,加大对下属企业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近年来,惠州市国资委持续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2023年以来,市国资委围绕布局优化调整、主责主业管理、产权管理、投融资管理、合规管理、人才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了20余项制度,其中12项为首次出台,进一步构建完善了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提升了监管效能,保障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
■链接
加强下属企业
监管实施意见
把握监管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全面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
坚持依法行权
加强下属企业监管
加强党的建设
打造清廉国企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聚焦主责主业发展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加强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
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加强企业用工监管
加强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管理
加强绩效管理
坚决防控债务风险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工作保障和监督追责
完善工作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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