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重九,看见更辽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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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在古代,重阳是秋天行至尾声最为隆重的一个节日。今日,我们借佳节回望文字长河,推出本版文章。重阳不只有登高怀远,赏菊敬老,亦有思辨、奇趣与无限遐思,愿我们于旧卷新思之间,读懂过往,看见更开阔的天地。

    下期海风,正值第140届广交会期间,我们向读者约稿,主题是“我与广交会的故事”,欢迎扫码来稿,用文学的笔触写下那些与广交会的故事,或广州千年外贸的历史故事。

    李白的难得,是在这清朗明快之外,尚有蕴藉深长。“落帽醉山月”的诗歌形象是如此突出,以至于诗人的去世被后人敷演为“醉入水中捉月而死”(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也显得是那么的合情合理,自然而然。

    李白的重阳登高,与别人不同  

    ●曾 莹

    农历九月九日,就是我们所说的重阳节,又叫重九。在今天,是敬老节;在古代,则是秋天行至尾声最为隆重的一个节日。

    从唐人的吟咏来看,重阳节也是秋天的重头戏。有关重阳节,我们最为熟悉的唐人诗作,无疑就是王维的这首《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这首诗,写到了重九这天插茱萸与登高的习俗,也写到了这个节日与家庭与团聚的那份密切,还有唐人对于这一天的格外重视。“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可以说写尽了古往今来漂泊之人的忧伤。只要有所谓家乡,有所谓远离,任何世代的人,都会因它,而牵动情肠。

    与乡情相关的重阳诗,在唐人诗歌创作中确实占有一定的数量,不过唐人有关重九这天的歌咏,最具代表性的内容,首推还是“登高”。只不过,同样的节日,同样的行为,心间涌起的思绪,却是林林总总,各色皆有。

    有些人登高,爱在古今之间俯仰吟哦。有时候,虽有对于古的揣想,却并无关于今的伤心;而有些人登临,感怀的则是世路不平,如刘禹锡《九日登高》一首就是满目伤心:“世路山河险,君门烟雾深。年年上高处,未省不伤心。”

    还有萧瑟,确实也是很多人在重阳登高时的心绪。鲍溶《九日与友人登高》即云:“云木疏黄秋满川,茱萸风里一尊前。几回为客逢佳节,曾见何人再少年。霜报征衣冷针指。雁惊幽梦泪婵娟。古来醉乐皆难得,留取穷通付上天。”

    “几回为客逢佳节,曾见何人再少年”,人世间的不如意,确实有着太多的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同一桩重九登临,发生在谪仙人李白身上,又自与他人不同。李白《宣城九日,同崔四侍御与宇文太守游敬亭,余时登响山,不同此赏,醉后寄崔侍御二首》(其一)就写道:

    九日茱萸熟,插鬓伤早白。登高望山海,满目悲古昔。远访投沙人,因为逃名客。故交竟谁在,独有崔亭伯。重阳不相知,载酒任所适。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日暮岸帻归,传呼隘阡陌。彤襜双白鹿,宾从何辉赫。夫子在其间,遂成云霄隔。良辰与美景,两地方虚掷。晚从南峰归,萝月下水璧。却登郡楼望,松色寒转碧。咫尺不可亲,弃我如遗舄。

    九月九日,把成熟的茱萸插在鬓间,登高远眺,是重阳的固定节目。插鬓时伤年华,登高时悲古昔,这也是重阳的常见心情。李白叫人神远的,是他那份可以从伤怀中抽离出来的佻达,以及“载酒任所适”“日暮岸帻归”的洒脱自在,还有“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的超逸不羁。就连错过了和朋友同游,从山上下来的夜色里,他还可以捕捉到潜到水下的一枚悬在藤萝上的秋月。趁兴登楼,又见松树在月色照映下,由一径的寒翠泛起了些许青碧。这完全就是无处不在的诗情,不需要任何夸饰与刻意。自然而然,随意落笔,就是丽句佳篇。戏谑间亦见深沉真切。这样的重阳笔墨,不单单线条疏阔清朗,更有超迈的神情。

    李白还有一首《九日》,也是关于重阳登高的,诗曰:

    今日云景好,水绿秋山明。携壶酌流霞,搴菊泛寒荣。地远松石古,风扬弦管清。窥觞照欢颜,独笑还自倾。落帽醉山月,空歌怀友生。

    这一首诗歌里存储的重阳,就是一个清朗明快的佳节。水绿山明,天淡云闲,宴饮欢畅,都是这清朗明快的突出写照。李白的难得,是在这清朗明快之外,尚有蕴藉深长。“落帽醉山月”的诗歌形象是如此突出,以至于诗人的去世被后人敷演为“醉入水中捉月而死”(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也显得是那么的合情合理,自然而然。如果要选一句最能代表李白的诗,我想这一句应当是在必选之列吧。那份沉醉,那份超逸,既有忘怀,又有挂怀,诗人的衣袂,映着这一痕山月,永远在诗句里轻盈飘飞。

    (作者系云南大学副教授)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韩愈在南方古城的江边也见过它。这位中唐文坛的领袖,“文起八代之衰”的韩使君肯定不会料到,一千二百年后,它的骨骸会被新会县棠下公社大林村的村民挖出,然后被古生物学家充满敬意地命名为中华韩愈鳄,并通过它确立了古岭南地区鳄鱼的种属。

    那只与韩愈同名的鳄鱼  

    ●庄越之

    在新会博物馆,不大的展厅里,摆着一具长达四五米的鳄鱼骨骼,黑黝黝的,吻极长,颇为惹眼。我上前一看,断代为殷商,叫韩愈鳄,太亲切了!

    博物馆藏在始建于宋的新会学宫之中。我抵达之时,已经是下午,天气极好,风很爽利,白云被照成金色,红墙飞檐,草木青青,松叶发出清冷的光芒,三角梅开得浓烈而轻盈,门口的小公园有大爷在散步、伸腰、看天,无所事事。馆中除了这具古老的鳄鱼骨骼,还有些“偏门”器物:明代木门“木美人”、元代“乌利单刀”、大藤鼓,仿佛一把把打开光怪陆离南方世界的钥匙。

    在我生长的古城中,处处萦绕着与韩愈、与鳄鱼相关的传说。城外,一条浩荡的长河边上,有一个古老的渡口,渡口边上立着一座小亭子,亭子没有歇脚的地方,却竖了一块石碑,碑文是著名的韩愈《祭鳄鱼文》,因鳄鱼残害人畜,韩愈贬谪古城时在此祭祀,企图驱赶鳄鱼入南海而得名,后来成为了一个景点:鳄渡秋风。

    这个名字,常常让我想起秋风、夕照和苍茫的大江,大江上货轮来往,响起长长的汽笛,无尽往事,被江风吹拂,被江水淘洗。江声吞往岁,落日照古渡,令人油然而生世界无穷愿无尽的少年壮志。

    然而,我从小就对韩愈祭鳄一事不太感冒。

    鳄鱼是淡水生物,无法真正在海洋生活,祭文里说南海物产丰富、天地辽阔、大有可为,你们鳄鱼快去吧,不要在江里待着,未免天真;祭文里头又充满了一种好好商量的语气,要求鳄鱼迁徙,期限“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到了再准备调集人马动手,看起来没有什么气势;而祭祀之后河里仍有鳄患,《祭鳄鱼文》并没有发挥作用,只不过是一种咋咋呼呼的政治表态。

    两个世纪后的北宋咸平二年,古城一名张姓十岁孩童在江边玩耍,被鳄鱼尾卷入江中吞食,其母岸上痛哭无援,路人闻之戚然。时任古城通判陈尧佐闻讯大怒,下属有劝其效韩愈祭鳄者,陈尧佐答曰:“吾无韩公之德,亦无其文,不能感化,唯力捕之。”遂组织百名勇士,在渔夫协助下以马尾棕绳织网,成功捕获鳄鱼,历数其罪后当众斩杀。

    陈尧佐有古儒之风,有“嘉孺子,哀妇人”的悲悯底色,有“以直报怨、不共戴天”的复仇精神,从他的话语里看,我觉得他是看不上韩愈祭鳄一事的。

    鳄鱼因为危险难以接近,在古籍中衍生了许许多多的想象,渐渐变成超自然的异物。《洽闻记》说它一到秋天,就会变成三爪的老虎;《博物志》更将它描述成血条很厚,能重生三次的怪兽:“斩其首干之,去其齿,旬日间更生。如此者三,乃死。”

    我更愿意将它想象成一种能在时光之河中自由泅渡的洪荒怪兽,在不同年代的历史暗流中展现自己漆黑、庞大、凶残的身影。它似乎不会真正死去,只是在不同的时代里,一次次以不同的面目现身,又一次次消亡:

    它的第一次死亡,发生在三千年前的殷商时代,牧野之战尚未发生,它纵横南荒的热带水域,吞噬百越的先民,与某个部族的青年英雄同归于尽;一千年前的北宋,南方古城外的长河边上,陈尧佐的勇士付出了不为人知的惨重代价将它捕杀;而它的第三次死亡,发生在某个无人知晓的黄昏,或许是偶然的劫数,或许是命定的天谴,河水漫过它冰冷的骸骨,将它缓缓埋进了黑色的黏土层里,一睡就是几千年。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韩愈在南方古城的江边也见过它。这位中唐文坛的领袖,“文起八代之衰”的韩使君肯定不会料到,一千二百年后,它的骨骸会被新会县棠下公社大林村的村民挖出,然后被古生物学家充满敬意地命名为中华韩愈鳄,并通过它确立了古岭南地区鳄鱼的种属。

    这只他希望以文字战胜的怪兽,最终在历史里与他共用一名,并肩而立。

    (作者系广东作家)

    一千八百年倏忽而过,王朝兴替皆为史书一页。反倒是首阳山上这座漆壳斑驳的小亭,承载了另一种“不朽”,在年年拂来的秋风里,朝暮依旧,斯人未远。

    在第1800个秋天谈论曹丕  

    ●顾 襄

    公元226年,魏文帝曹丕在洛阳嘉福殿去世。他在《终制》里要求薄葬,不树不坟,因此只能确定陵墓在首阳山东面,但具体的方位无从查找。这几年,首阳山上的一座怀古亭成了前来祭拜、吊古的游客的落脚点。

    今年刚好是曹丕逝世1800周年,被戏称为“曹丕快乐亭”的那座建筑本体已经陈旧、漆壳风化剥落,却在历史爱好者的布置下热闹起来:四周挂满了印着曹丕、曹植相关诗句的横幅,亭子里全是周边物料,还有葡萄口味的饮料、零食,旁边甚至直接种了葡萄。因为曹丕本人曾在书信中对葡萄赞不绝口,还为推广凉州葡萄和葡萄酒颁布过诏令,《凉州葡萄诏》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份针对特定水果及其制品颁布的诏书。

    我是中文系出身,认识并了解曹丕,是从建安文学开始的。在他离去的第1800个秋天谈论这个人,首先想到的自然是以三曹和建安七子为代表的邺下文人集团:西园雅集,铜雀高台,芙蓉池边环绕林木,乘辇夜游,飞盖相随,丝竹不绝。乱世兵戈的缝隙里,他们赋诗酬唱、品评文章,寄托自己的政治抱负和人生抒怀,建安风骨就是在彼时奠定、发展。

    另外,也要带一笔建安这个年号。汉献帝在流亡途中改元建安,同年,曹操把他接到许都安置。除了孔融和阮瑀,“建安七子”中的五位都是死于同一年的大瘟疫。这个年号整整二十五年,一直用到曹操去世,往后奠定三国格局的战役大事也都是在建安年间发生。“建安”的讽刺在于,套着承平安康的外壳,内里却是动乱、疫病,被挟的天子和林立的诸侯。

    彼时人人都有忧生之嗟,曹丕是乐极哀来最突出,落笔最质朴悲凉的那一位。他会在盛筵当下、欢乐正酣之时,突然萌生惆怅,“乐极哀情来,寥亮摧肝心。”也会在夜游芙蓉池的宴饮之乐达到顶峰时,笔锋倏地一转,感慨,“寿命非松乔,谁能得神仙?”

    在欢乐的当下看见虚幻与破灭。最典型就是《与吴质书》那段:“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己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曹丕在书信里回忆曾经宴饮的快乐,以为这就是人生百年应该享有的相聚,没想到短短几年中,昔日好友都死于瘟疫,他只能编订他们生前的文章,聊以告慰。

    不过,曹丕也不是纯粹的悲观。《世说新语》记录了他为好友王粲送葬的故事:王仲宣好驴鸣。既葬,文帝临其丧,顾语同游曰:“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王粲生前喜欢听驴叫,曹丕提议,大家都学一声驴叫为他送行。

    这大概是中国文学史上最生动的一场送别。没有繁文缛节,只有此起彼伏的驴鸣。后世惯用帝王权术去拆解曹丕的一举一动,用世子之争定性他的隐忍算计,却忽略了:在成为魏文帝之前,他也是那个在铜雀台下、芙蓉池边,和兄弟好友把酒言欢的邺下公子。

    也正是这份超越时代的生命意识和死亡观,让曹丕成了建安文坛上特殊的存在。他不仅是邺下文人集团的核心组织者,更是中国古代文学进入自觉时代的标志性人物。

    《典论》中,他写下,“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比起王朝帝祚,文学才是另一种不朽,“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在此之前,文学是经学的附庸,政事的余兴,而曹丕告诉所有文人:笔墨自有重量,它可以让一个人的精神跨越生死,比功名利禄更长久。

    政治场中的曹丕,是代汉建魏、开基建制的帝王,可文字里的曹丕,永远带着一份细腻的少年气。他会郑重其事为凉州葡萄下诏,盛赞其“甘而不饴,酸而不脆,冷而不寒”,在给友人的书信里念叨各地风物,在宴乐最盛时怅惘乐极哀来。他是复杂的,也是真实的。

    我上一次读《曹丕集校注》还是十几年前,为“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迷醉,商音属金,凄清肃杀。如今再读,恍惚有故人重逢之感。中文系学生要学习的技能之一就是要更精准地训诂、校勘和文献梳理——我确实也学会了,然后凭吊那个离去一千八百年的人。

    官渡之战那年,十四岁的曹丕随军出征,种下一棵柳树。多年后,他睹物思人,想起曾经跟随自己的仆从都已凋零,写下《柳赋》。再过十年,三十九岁的曹丕长眠首阳,七尺之形化一棺薄土。他懂盛极必衰的道理,所以生前尽兴、死后从简。

    一千八百年倏忽而过,王朝兴替皆为史书一页。反倒是首阳山上这座漆壳斑驳的小亭,承载了另一种“不朽”,在年年拂来的秋风里,朝暮依旧,斯人未远。

    (作者系专栏作家)

    互联网时代,也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它将人的多样性直观地呈现于我们面前。社会正一步步地走向文明。文明社会愈发地有了对于人的无限包容。

    世界比想象中辽阔  

    ●钱红莉

    内蒙古大兴安岭有一个叫伊图里河的小镇,大约两千人口。有一个广东潮汕“90后”女孩,搬去小镇定居,已经六年了。房子是当初两万八千元买的。

    那里河水清澈,空气清新。女孩与两只猫为伴。

    她每天看云,看山,或与朋友结伴行山,采些野生黄花菜,回家,焯水,蒸熟,一份一份包装好,冷冻起来。但凡晴日,她推窗,天上的云一如宫崎骏的动画片,她感慨:原来宫崎骏是写实主义哦。

    某日推窗,下了薄雪,满山雾凇……她兴奋地下楼,跑去山中。偶尔,镜头晃到山脚下一排楼房,她顺手一指:看,那就是我家。

    那一刻,真替她高兴,一个人终于找到了灵魂的归属。

    这一阵在读胡冬林先生的《山林笔记》,可能被视频平台的大数据捕捉到了,便推了这个女孩给我。

    世界确乎比想象的还要辽阔。

    一个人照着自己想要的样子活,这便是最大的身心自由,真好。

    还有另一个广西女孩,她辞了职,决定旅居东北一年。独自一人北上,她将找房子、租房子的过程,一并拍了视频,直至定居下来。这房子前后分别有五块菜地。她也不急,一天开垦一点。门前那块地,基本上都种上了菜,还兴致盎然地养了几只鹌鹑,后来,陆续养了几只鸡鸭鹅。养鹅,是因为怕蛇——听了网友的话,去集市上买了一只来。这只鹅,还顺便帮她除了菜地的草。

    春天的时候,随便在墙根边丢几粒葵花籽,到了夏天,向日葵长得比她还高,开出一只只大脸盘子葵花。黄瓜、南瓜、苦瓜、冬瓜、豆角、西红柿、茄子等,怎么也吃不完。是黑土地,原本就肥沃,她也知道,将秸秆、枯草什么的烧成草木灰,堆在地角沤肥。边种植,边学习,还有许多网友给她出主意。一次,看她做吃的,好好笑:一口粥锅中,有泡胀的黄豆粒以及韭菜,或者豆角、黄瓜、西红柿一锅炖,她一边吃,一边忍不住赞美:太好吃了喔。

    那个村子里,有一位养羊的大叔。她就势订一份羊奶。小村民风淳朴,喝完一个月奶后,再收钱。每天,她将挂在门上的羊奶取下,用奶锅煮沸,一层奶皮晃晃悠悠的,她喝得啧啧有声。

    没事时,到处逛。这个时节,路边全是软枣子、野山楂、野苹果。她捡拾一点回来,熬酱。自己种的西红柿吃不完,也一样熬酱。各种玻璃瓶,大大小小摆满灶台。我能感受到,她做这些琐屑事时的充实与宁静。

    还有一对夫妇,是提前退休了,回到湖北我从未听说过的偏僻乡下定居。一次,那位男士对着镜头坦然自若:邻居们背后说我是在城里混不下去了才回来的。

    夫妇俩在房前屋后种有大面积蔬菜,还辟了一爿小池塘。夏风轻拂,摇曳满池红花莲。黄昏,在夕照的余晖中就餐,一样样小菜摆在竹榻上,像极我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童年日月。饭罢,去旷野,走在青翠稻浪间,直至夜幕低垂,群星亮起。

    人享受过城市繁华,到了晚年,重新回归僻野,与一辈子都活在田园的人,心境自是迥异,是多了一层失而复得的庆幸。

    对于北方,一直有一种莫名久之的向往,得益于少年时代阅读迟子建小说的熏陶。甚至,连那里的地名都充满诗意:塔河、漠河、敖鲁古雅、大小兴安岭、额尔古纳河、鸭绿江、牡丹江、呼玛……当广阔无边的针叶林染上秋色,又是何等浩瀚的金黄。除了白桦树,没有哪一种树的身体上遍布无数灵动的黑眼睛。这颗星球上,原始森林,愈发稀少了,兴安岭、长白山、天山山脉等,才是稀世的珍贵。森林中的麋鹿、棕熊、狍子、马鹿,以及几百种蘑菇、浆果、飞鸟,一样样,均是摄人心魄的美好存在。

    一直不曾有机缘涉足那片广袤的北地。实则,这都是借口。那两个“90后”女孩不是说走便走了么?

    互联网时代,也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它将人的多样性直观地呈现于我们面前。社会正一步步地走向文明。文明社会愈发地有了对于人的无限包容。

    我对这一代年轻人,充满着无限敬畏。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勇于打破俗世的规则,活出自我。

    (作者系作家、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