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拟出台新规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设监管账户防资金被挪用

    今年上半年,惠州二手住宅成交达344.1万平方米。

    二手房交易成为惠州楼市交易主体。图为惠城某住宅小区。

    人员流动大,资金被卷跑,买卖双方维权难……在以中介机构为主导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资金安全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惠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监管意见”),困扰行业已久的资金安全问题有望得到根治。监管意见拟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全面完善资金监管体系,防范交易资金风险。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张峰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王昌辉

    交易资金被挪用事件频发

    作为大宗消费品,商品房交易涉及资金多、周期长,资金安全一直是行业监管的焦点。近年来,惠州市针对新房交易领域持续深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严格管控预售资金,严防开发企业挪用影响房源建设交付。

    在二手房交易领域,由于交易规模有限、资金支付形式多样、流程长短不一,以及交易个体意愿差异和潜在的不确定性,资金监管机制筹建则较为困难,这也导致交易资金被违规挪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惠州市住建局7月下旬查处通报的年内首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中,惠州市好房人家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启家房地产有限公司两家中介机构就因涉及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违规收取客户资金行为被查处。

    不只是个别违法中介的潜在风险,当前,随着二手房交易体量权重不断提升,惠州楼市新房二手房规模正在逆转,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规模528.2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成交仅为184.1万平方米,二手住宅成交则达344.1万平方米,二手住房成为市场交易主体,这也使得加速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监管变得迫切。

    对此,监管意见明确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覆盖全市所有二手房交易过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房价款悉数纳入监管,全面提升存量房交易资金服务水平。

    “新政就是为了补短板,健全市场交易管控,全面保障业主权益。”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于新房市场的单一性,二手房市场更为复杂,监管机制将充分联动金融机构优化管理方式,既保住资金安全,也确保资金灵活。

    资金监管覆盖交易全过程

    如何保障资金安全?文件明确将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交易双方通过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由机构代收存量房交易资金,在交易完成或终止后再按约定进行付款或退回,确保交易结算资金安全可控。

    在实施环节,交易保证机构负责开展市、县(区)内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具体业务及交易资金监管的信息化工作,开发维护“惠州市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并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交易保证机构如何选取?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直言该局将联动相关部门进行组织选取和实施监管,并指导机构的相关业务开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可控,资金监管服务公益便民。

    资金监管范围上,除交易双方特别申请外,一次性付款的监管金额为全部房款;按揭付款的监管金额为首期房款,以及居间服务佣金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等悉数纳入监管。监管期限则自资金首次存入监管账户起至房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完成或交易当事人签订并上传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服务合同止,在各方权益得到明确后再确定资金流向。

    与此同时,资金监管服务还将建立起住建、金融、银行、交易保证机构等多方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实施共享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资金扣划、贷款业务办理、监管资金划转等各项业务信息,全流程管控保障资金安全。

    为确保监管资金的灵活性,该文件还要求银行监管账户资金独立于交易保证机构的其他业务资金,不得与非监管业务资金混同核算。同时要求在监管主账户为每宗交易对应设立监管子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确保账户资金稳定运行。

    此外,文件还要求二手房市场各方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加速推广该资金监管机制。明确交易双方在网签买卖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确定监管资金金额。中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也需及时告知客户相关规定,不得诱导客户规避资金监管和在监管账户外代收任何资金。

    ■链接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1.买卖双方在资金监管系统提交买卖合同,选择资金监管方式支付房款,选取商业银行。

    2.买卖双方可通过资金监管系统、资金监管窗口或商业银行柜面渠道,共同签订三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3.买方按照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在约定期限内,将约定的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4.买卖双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5.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根据监管协议约定提出资金划转申请,交易保证机构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将监管资金划转至约定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