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车自燃牵出红棕象甲非法寄递案,雷州全链条溯源
3.1万头入侵害虫被销毁
近日,一辆由广东发往天津的物流快递车在湖南浏阳沙市境内突发火情。消防人员施救时发现车厢内有象鼻虫爬出,经浏阳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确认为红棕象甲,系对棕榈科植物危害极大的世界性入侵害虫。
这批货物共10箱、重154公斤,寄件地为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收件地为山东省济南市。接到广东省林业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案件溯源工作的交办指示后,雷州市林业局迅速部署,由执法股牵头,联合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赶赴附城镇开展溯源及处置行动。8月24日至25日,联合执法组共开展2批次、21人次处置工作,全面查封涉案现场,当场封存用于繁育的种虫、幼虫及繁殖材料等涉案物品,其中封存红棕象甲幼虫(茧)473件、约3.1万头。
经核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对红棕象甲属于检疫性有害生物不知情,且养殖场所封闭管控到位,未造成物种逃逸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雷州市林业局下达《检疫处理通知书》,在当事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执法组对全场红棕象甲幼虫活体及繁殖材料实施焚烧销毁,并对现场全面消杀,消除了高危入侵害虫逃逸扩散的安全隐患。
红棕象甲又名锈色棕榈象,是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明确的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亦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近年来,因红棕象甲与竹象(俗称“竹虫”)形态相近,且繁殖能力强,一些养殖户误将其作为竹虫人工养殖。国家明令严禁养殖、寄递此类外来入侵物种,对擅自引进、养殖、寄递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以绿美湛江生态建设为抓手,广泛普及法律法规,提升公众对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辨识能力和防控意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决阻断外来入侵物种非法养殖、寄递、贩卖的利益链。
邓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