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法院联合多部门送法进珊瑚礁红树林
脚步丈量红树林
法槌守护珊瑚礁
法官助理带小学生在红树林进行生态巡查。通讯员供图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法治根基。
为全面普及《生态环境法典》,连日来,徐闻县人民法院联合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徐闻分局、角尾乡人民政府、和安镇人民政府及徐闻县红土地志愿者协会,开展了系列专题普法活动——送法进企业、珊瑚礁保护区专场、红树林保护区专场。
一场场接地气、聚人气的普法宣传,把生态环境法治理念送进企业车间、深入渔村海岛、种在百姓心间。
陈明维 陈春蕙
从车间讲法到案后回访
以案释法让“红线”看得见
普法的第一站,选在了生产一线。在工业园区和下桥养殖场,法官干警带着《生态环境法典》单行本蹲在塘边、站在机器旁,从污染物排放标准到环境损害责任认定,把条文翻译成养殖户听得懂的大白话。一家水产养殖企业负责人坦言:“以前觉得环保就是不乱排污水,今天才知道法律管得这么细。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计。”
而普法真正“破圈”的现场,在珊瑚礁保护区的案发海岸。8月11日上午,徐闻法院院长周金光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秀宇专程回访一起典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一场原计划“一对一”的案后回访,最终变成了面向全村的海边公开课。
时间拨回2020年6月,一条涉及11人的非法出售石珊瑚碎枝犯罪链条被斩断,现场查获珊瑚碎枝约38吨。2024年12月,湛江中院二审作出阶梯式判决,根据各被告人作用分处实刑、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无罪——这是广东法院首次对运输、出售、收购石珊瑚碎枝行为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实现了“惩治犯罪”与“引导治理”的统一。案件宣判后,法检两院在保护区竖立“徐闻珊瑚礁司法保护令”标牌,列出擅自移动界标、采挖破坏珊瑚、新建排污口等九条禁令,填补了我国珊瑚礁专项司法保护的空白。
“之前真不知道捡点海浪冲上来的珊瑚碎枝也犯法。”曾涉案的村民黄某某听完讲解后感慨。周边二十多位村民闻讯围拢,一位六旬老大爷追问:“海边捡贝壳、海螺算不算违法?”周金光逐一释疑,从保护级别讲到法典新规,从违法后果聊到修复责任:“九条红线,条条都是为了子孙后代的碧海蓝天。法律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还要走进群众心里。”
馆内馆外
织密珊瑚礁“保护网”
与案发海岸的严肃释法同步,珊瑚科教馆内的专场则把“纸上的案例”摆到了群众眼前。馆内展板图文并茂展示近年典型环资案件:非法养殖毁坏珊瑚礁被判刑并承担修复费用、非法抽砂被追究刑责……咨询台前,法官助理被群众团团围住——“珊瑚碎了捡起来卖为啥算犯罪?”“禁渔期出海会怎么罚?”一个个带着“海腥味”的疑问,得到了专业通俗的回答。当天,保护区管理局与法检两院趁热打铁召开协同保护座谈会,就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移送、生态修复等达成共识,“保护区+法院+检察院”的保护网进一步织密。
而在不远处的南极村海滩,普法换了一种打开方式。法官助理把法律知识藏进趣味问答和抽奖环节:“破坏红树林触犯哪部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管什么?”孩子们争先恐后举手,答对者捧走法典实体书,还能领到印有小法官动漫形象的文创帆布袋。“我以后要当法官,像他们一样保护大海!”一名初中生高举奖品,语气笃定。严肃的法条裹上欢声笑语的外衣,法治的种子正悄悄在海岛少年心里生根发芽。
红树林下
画笔与脚步彰显司法温度
8月12日,普法队伍来到和安镇冬松文化广场,将目光投向另一片“海上森林”。
广场上,徐闻法院副院长林子渊带领干警支起咨询台,与村民面对面答疑。不远处,一场生态绘画比赛正热火朝天——在法院干警和志愿者引导下,孩子们拿起画笔,在空白帆布袋上描画碧海蓝天、白鹭翩飞、红树林郁郁葱葱等场景。
画布收起,脚步未停。随后,干警与志愿者、中小学生一同走进红树林保护区开展生态巡查。沿着潮沟栈道,法官助理指着秋茄、白骨壤现场教学,结合《生态环境法典》与《湿地保护法》,讲解红树林固碳储碳、防风消浪的生态价值,以及破坏红树林需承担的刑事与民事双重责任。脚下是盘根错节的“海岸卫士”,耳边是具体的法条解读,参与者在亲近自然中读懂了“为什么保护、法律怎么罚、自己该怎么守”。
从工业园区到珊瑚岸线,从科教展馆到红树林湿地,徐闻法院用脚步丈量司法保护半径,以能动履职推动《生态环境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守护碧海蓝天,司法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