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法院的三道生态司法“算术题”
为青山“复绿” 给生活“降噪”
博罗法院干警在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面向环湖绿道游客开展普法宣传。受访单位供图
盛夏时节,惠州市博罗县某镇一处曾被滥伐的山头,覆上了一层新绿。一株株桉树苗长到半人多高,山风拂过,绿浪翻涌。
这样的案例在博罗不止一桩——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翻开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近年来的生态司法案卷,我们读到了一份以法治守护绿色底色的基层答卷。
撰文:卢慧 温芷桦
惩教与修复并重 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2021年10月,钟某、罗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擅入博罗A山采伐桉树。次年,两人虽购得B山桉树并拿到采伐许可证,却又超期限、超范围砍伐。经鉴定,两处山场滥伐林木蓄积合计近70立方米,数量较大,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案件诉至博罗法院,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庭审中,两人深刻悔罪,同意补植复绿。经勘查,涉案地块均已萌芽成林。法院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从“毁林人”到“复绿人”,司法不仅给出惩戒单,更指明了修复之路。
同样的理念贯穿另一起案件。三名村民潜入自然保护区,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线莲138株。案值虽不足千元,株数却远超“情节严重”标准。博罗法院依法惩处的同时,督促三人主动与县林业局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共同赔付生态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等合计1.54万余元,并据此作为量刑情节从宽处理。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信号,在这两起案件中清晰落槌。
回应“静”需求 司法守护宜居生活新维度
当绿水青山的“有形”生态得到守护,宁静舒适的“无形”环境同样寄托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小邱(化名)夫妇入住新家后,被电梯低频噪声搅得夜不能寐。物业多次联系维保、检测机构,结果均显示“噪声符合国家标准”。业主自行委托检测,又因资质问题不被物业认可,双方僵持不下。
博罗法院受理后,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科学测定。检测确认:客卧夜间250Hz倍频带声压级已超限值,3台电梯同时运行产生的噪声明显高于背景值,对室内声环境造成可识别的实质影响。据此,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判令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共同对电梯采取专业降噪措施,直至噪声符合标准。
一纸判决平息了纷争,更向公众传递明确信息:宜居生活需求也是不可或缺的“生态产品”,司法坚决守护群众“安宁权”。
支持依法行政 凝聚城市绿化保护合力
从“耳畔的宁静”到“身边的绿意”,生态保护的司法标尺丈量着城市生态的每一寸肌理。
2024年12月,某小区物业公司为增设电动车充电桩,未经审批擅自砍伐了小区内一棵树径60厘米的大榕树。绿荫消失,业主心疼不已。街道办接报后迅速查处,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物业公司逾期既不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为此,街道办向博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及滞纳金共计4000元。法院受理后严格审查,认定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这份裁定以司法刚性确保处罚决定落地见效,让毁绿者付出代价,更警示社会:城市树木受法律保护,恣意砍伐必被追究。
远山的层峦叠翠是屏障,窗外的绿树成荫是家园。博罗法院以“行政执法—司法保障”联动保护格局,让每一抹绿色都有法治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