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

购一手车位可提取公积金

    南方日报讯 8月7日,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出阶段性政策,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车位(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自8月8日落地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底。

    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与自有住房同小区一手车位(库),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车位(库)须与本人、配偶名下住宅位于同一小区;仅限购买一手车位(库),购买二手车位(库)暂不纳入实施范围;自车位(库)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仅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方面:全款购买车位(库)提取金额不超过车位(库)总价;贷款购买车位(库)提取金额不超过车位(库)首付款。

    缴存职工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申办,也可前往公积金合作银行网点线下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此外,今年5月江门已启动“有车有位”促消费活动,凡在5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办理网签、11月20日前完成备案,且车位网签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在蓬江、江海、新会三区购买一手车位可申领1000元现金补贴,补贴总额330万元。截至7月底,符合条件的网签车位已超800个。

    吴惠芳 潘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