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十三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南方日报评论员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等一系列改革任务。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不断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有力回答了“民主之问”、廓清“民主迷思”,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极大地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自信和底气。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的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会《决定》确定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其中就包括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等。只有在前进道路上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才能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也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事实上,全会的文件起草,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2023年11月27日,党中央发出通知,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部分干部群众意见;2024年5月7日,决定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专门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听取相关企业和专家学者意见;在起草工作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进行审议、修改,形成了提请这次全会审议的决定稿……正是由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贯穿了文件起草始终,因此谋划改革、推动改革的过程,也成为了鼓舞人心、昂扬斗志的过程。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会部署,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推动广东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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