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据基础制度
创新突破
陆 夷
近日,广东印发《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明确了我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调查显示,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ZB(1个ZB约等于十万亿亿字节),同比增长22.44%。不难发现,在数据生产总量大、数据流动交易需求旺盛、数据应用场景加速落地的同时,也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多元流通模式待完善、数据价值有待释放等问题。因此,亟待通过基础制度创新突破,打通数据开发开放和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使用中的堵点难点,完善数据流通基础底座和制度保障。
从全国层面来看,2022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二十条政策举措,系统性布局了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推动制度落细落实,需要各地在顶层设计之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细化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定价、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的政策标准和体制机制。而广东拥有市场规模大、数据资源多、应用场景丰富、产业技术强、成果转化快等优势,并在全国率先启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责任也有条件在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为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提供更多范例。
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是前提。维护数据安全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要要求,是必须始终绷紧的一根弦。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创新突破,要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对于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和市场化流通交易,把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积极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数据风险。
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是主线。数据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只有与实体经济产业价值链各环节紧密融合,才能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初,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正是意在部署在12个重点领域深化数据应用,而广东的“一网统管”体系也有幸入选第一批20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要把握住这一主线,向制造业、金融、能源、科研、商贸、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聚焦用力,千方百计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
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是重点。在深刻把握“四梁八柱”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在实践中完善,探索中发展,进一步提出提升数据要素赋能高质量发展能力、构筑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新范式等,特别是提出打造数据要素市场“湾区模式”等,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审慎性,有助于巩固广东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基础和优势,在重点领域推进一批国际先进的高水平数据基础制度。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尚无成熟的解决方案,被认为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广东此番提出“到2025年,逐步建立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深化改革、走在前列的决心和信心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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