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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坚守

生态与经济的共舞梦想

    珠海高新区红花山郊野公园的森林栈道。南方日报记者 钱文攀 摄

    珠海,有一种双重的美。

    晨光熹微中的香洲港,帆影幢幢。坐在草坪上凝视大海,可以感觉到这里的人对大自然发自真心的热爱。

    高楼与青山相望,车流与海潮同频。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迎来历史机遇的珠海经济特区,在山海相拥、陆岛相望中铺展开了一幅绿色发展的画卷。

    从颁布全国首批环保法规,到实施“八个不准”环保铁律,再到全域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珠海经济特区45年坚守初心,不断丰富“生态优先”的独特发展路径的内涵,经济跨越的同时,仍有绿水相依、青山相伴,为中国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活的“珠海样本”。

    珠海,不是一天建成的。

    ●谢静怡

    刻入基因

    立法守护绿水青山

    上世纪80年代,工业化浪潮席卷全国,许多城市大兴厂房,珠海却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路。

    “当时全国都在拼速度,珠海却在谈保护。”当年初来珠海创业的人士回忆。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珠海独辟蹊径,确定了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展现出超越时代的远见。

    1980年,在全国四个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中,珠海率先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总目标是要建成“南海海滨花园城市”。在这份珠海史上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中,首次着重提出“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

    1983年,珠海规划采用“组团式”空间布局,用唐家湾、横琴等绿带分隔城区,防止连绵扩张吞噬生态空间,为自然“留白”。

    1992年,珠海首开先例,率先提出环境保护“八个不准”,其中一条就是“不准建设有大烟囱或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将许多“三来一补”企业拒之门外。这份被称作“环保铁律”的规定,为珠海环境保护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政策底线。

    1998年,珠海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法规就是《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为城市发展立下最早的“生态规矩”。往后数十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陆续推出,努力破解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创新实践

    城市“长”在公园里

    45年来,珠海的生态实践不断升级,从单一治理走向系统构建,“公园之城”成为新目标。

    “这几年红花山变化很大,完全不是20多年前矿山石场的模样了。”这是许多“老珠海”共同的感受。

    摒弃填平矿坑的传统思路,珠海在原采石场的基础上建设郊野公园,将矿山深坑改造为“天帆竞航”观景台,成为市民乐享的“山海会客厅”。

    这是珠海着重提升公众可达区域的森林质量,精准优化提升绿化空间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依托丰富海岸线资源,珠海建成708个公园,形成“森林郊野+都市特色+水网湿地+社区村居”四级体系,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以创新的姿态,打造更美的公园,让绿意持续蔓延。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所谓的公园城市,并不是简单地将公园和城市放在一起,而是要把公园和整个城市连结融合在一起。

    以香山云道为例,全长约11.2公里,由西至东,将香山湖公园、香山驿站、石溪公园、大镜山社区体育公园、海天公园等多个城市景观直接串联。云道观海段,连接城市阳台,可以一并观赏到日月贝、珠海渔女、港珠澳大桥等著名地标。

    山与海,就这样通过栈道,日常“环绕”在珠海城市生活中。珠海的“公园20分钟效应”也深深融入市民日常。

    擦亮名片

    “不偏科”的宜居城市

    “左手自然,右手繁华”,正是现代都市人梦寐以求的生活方式。45年坚守,让珠海成为闻名遐迩的宜居宜业现代化都市。

    翻看近十年“中国宜居城市”排行榜,珠海常年占据高位。“长红密码”在于“不偏科”。

    在生态维度上,珠海是名副其实的“公园之城”,过去一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率147%,新增城镇园林绿化面积103.4公顷、绿化长度118公里。

    在空间维度上,珠海是粤港澳大湾区岛屿数量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拥有9348平方公里海域、262个海岛资源,城市与自然的边界在这里彻底消融。

    正是这些优势,让珠海先后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以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强大的宜居竞争力,持续转化为招才引智的“强磁场”。2024年,珠海新引进各类人才约7万名,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前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56家,数量稳居全省第一。

    珠海用45年的坚定实践证明:发展与保护,从来不是彼此消解的单选题,而是一场互相成就的双向奔赴。

    ■大事记

    1980年5月

    珠海史上首轮城市总体规划敲定建设“南海海滨花园城市”的城市目标。

    1981年

    《珠海经济特区总体规划》出炉,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

    1992年

    珠海在全国率先提出环境保护“八个不准”。

    1998年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为城市发展立下最早的“生态规矩”。同年珠海荣获联合国“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2005年6月

    珠海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之一。

    2012年6月

    《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出台,整体推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

    珠海获评国家首批生态园林城市。

    2017年

    珠海获得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

    2020年

    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珠海空气质量排名再次斩获第一,并首次取得“三连冠”。

    2025年

    珠海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典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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