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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局:

无3C标识充电宝明起禁上飞机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倩)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中国民航局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

    对此,中国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通知强调,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指出,各机场要参考《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目前,网络上乘客反映严查充电宝的机场包括乌鲁木齐天山机场、深圳宝安机场、克拉玛依机场、长沙黄花机场、南昌昌北机场、沈阳桃仙机场、青岛胶东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大庆机场、丽江机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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