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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正式推行

筑牢用气安全网 规范全链条管理

    今年3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通告》,决定在梅江区、梅县区范围内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近日,《通告》正式施行,一方面,燃气经营者要实名制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另一方面,燃气用户要配合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

    在程江镇槐岗新村,飞奔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支起了摊位,向过往群众派发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宣传单和通告,并向群众耐心讲解操作流程。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微信扫码识别宣传单上的二维码,打开“广东燃气”小程序,用户就可以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操作。

    “扫码进来后,这个界面包含了整个梅州的配送点,像我们飞奔燃气属于槐岗,我们用户可以直接搜索门店,在输入框输入‘槐岗’,下面点击搜索。点击开户,大家看到的这个界面是申请电子卡,里面只要带星号的,都是必须要填的。我们针对两种用户,一种就是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就是住家的。如果我们是商户,我们要选择非居民,比如餐饮店的用户,要选择商业。”飞奔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刘勉源介绍。

    目前,梅县区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不仅将《通告》的内容在各镇(街)、村(社区)等进行普及宣传,还依托媒体平台开展了多渠道、多维度宣传。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燃气公司也采取不同的方式帮助用户进行实名制登记。

    从4月6日开始,梅县区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的试点工作,目的是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全链条安全管理,有助于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而用户个人信息也会依法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南方日报记者 刘明心

    通讯员 古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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